仲介賣淫 劉喬安認罪求輕判

出版時間 2016/05/13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昨出庭坦承跨國仲介賣淫。胡瑞麒攝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昨出庭坦承跨國仲介賣淫。胡瑞麒攝

劉女(三十一歲,本名劉依函)前年參加太陽花學運靜坐,被拍到頭戴「民主不能被交易」布條、身穿熱褲、馬靴的美照而走紅,被封為「太陽花女王」,之後屢傳爭議,包括創辦「愛飛翔少兒關懷慈善協會」被疑斂財、遭《壹週刊》指稱是每次開價十萬元的高檔援交妹,她告《壹週刊》,雙方和解,去年卻被爆料涉犯跨國仲介賣淫。

起初劉女被檢方約談時不認罪,在臉書po文:「再有任何不實謠言和指控,我一定追溯(訴)!」但檢方查出劉女前年四月至去年九月,涉兩度為賣淫集團首腦鍾宜姿仲介女子在台港澳等地性交易,鍾女與同步被查辦的另一賣淫集團首腦「戴姐」戴君儀,還以「選秀」之名讓男客挑選佳麗,戴女再仲介女子在台灣或美、日等地性交易。

檢方今年三月起訴劉女三人涉犯共三十五次妨害風化罪嫌,外傳檢警查扣記載藝人、名媛賣淫與達官、富商買春的花名冊,經查僅為戴女平常聯絡使用的電話簿。北院昨首度開庭審理本案,劉女一身休閒打扮,戴墨鏡不受訪,與鍾、戴三人當庭都認罪求輕判與緩刑,劉女坦承:「因年輕貪玩沉迷夜店生活,經濟價值觀偏差才犯案。」
法官諭知下月二十三日再開庭後,劉女又到北檢報到等候開庭,原來她三年前與友人NINA、藝人李婷宜等人合資經營法式餐廳La Cave,八個月後慘賠關門,李女等人後來查帳發現劉女挪用公款繳卡費、女兒學費共十四萬二千元,劉女當時男友莊起鳴挪用五十二萬元公款支付自己夜店員工薪水,憤而控告劉、莊兩人涉嫌詐欺。

劉女被檢方偵訊約五十分鐘,離開前被記者詢問偵訊內容,她回稱:「不好意思,謝謝關心!」但問到會不會擔心又被起訴,劉女樂觀說:「不會,沒有問題!」她並信心滿滿表示:「我現在會用新的角度出發,讓大家重新認識我,謝謝大家!」檢方昨同步傳喚一名男證人和一名餐廳女員工作證,訊後均請回。

年齡:31歲
家庭:離婚,育有一女
學歷:銘傳大學公共傳播系肄業
職業:DJ歌手、藝人
任職:樂予食音樂餐廳、上海歡迎傳播文化公司旗下藝人
爭議事件:
◎上網辱罵對女模王子魚家暴的科技董座戴譙彥,被判罰8千元、賠償8萬元
◎穿熱褲、馬靴與開低領襯衫參加太陽花學運照片,被名嘴在電視談話節目作勢胸前解釦,引發歧視女性爭議
◎創辦「愛飛翔少兒關懷慈善協會」被疑斂財,坦承募款有瑕疵,但強調善款用在公益
◎被《壹週刊》錄影指稱是每次開價10萬元的高檔援交妹,提起妨害秘密告訴後和解
◎被訴媒介跨國賣淫,法院出庭認罪
◎與藝人李婷宜等人合開法式餐廳,倒閉後被控挪用公款繳女兒學費,檢方依詐欺罪嫌偵辦中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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