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大女舍 竟貼學生親熱照 懸賞檢舉

出版時間 2016/05/05

暨大學生向《蘋果》投訴該校學務處住宿服務組,上月二十六日在女舍張貼公告,指交誼廳內情侶「不雅親熱行為」日益嚴重,無視在場參訪貴賓、不聽師長勸導,違反《宿舍公約》規定,鼓勵同學拍照錄影舉發,查證屬實可獲7-11禮券兩百元。

女舍管理員上月二十八日也張貼公告,指學生在交誼廳的親密行為造成女舍管理員「職業傷害─閃瞎」,並公布情侶接吻等監視器畫面及檢舉照(臉部打馬賽克),要求同學「自首」,「逾期未自首者,將處以最嚴厲處分」,並以紅字標註四月二十八日已自首。
二份公告引發暨大學生議論紛紛,有學生認為「都已經是民主社會,高中生都沒有髮禁了,大學生親熱還要被管,要重新戒嚴了?」暨大財務金融系大一生許文菱說,學校懸賞鼓勵檢舉親熱行為,「感覺瞎瞎的!」且不該公布照片。
暨大主秘孫同文說,過去女舍男賓止步,後學生反映有男女生共同討論功課需求,開放男生留至晚間十一時,常有男生逾時不離開且與女友親熱,學生會接獲學生反映要求校方處理,才公告獎勵舉發,不料女舍管理員自行採用監視畫面及檢舉照張貼第二份公告,校方昨認為不妥,將兩公告都撤下,並針對管理員涉侵犯隱私議處。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副執行長謝淑美說,學生在交誼廳公共場所做擁抱等親密行為未違法,校方竟當犯罪嫌疑人公布照片還懸賞檢舉,這是侵權違法行為,痛斥校方「粗糙、暴力!」

暨大女舍管理員公布情侶接吻等畫面,要求學生自首,逾期將處以最嚴厲處分(紅框處)。翻攝畫面

律師李學鏞說,校方將學生照片公布恐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最重處五年以下徒刑,影像被公布學生可向校方提民事侵權賠償。
逢甲大學表示,若發現學生在宿舍做親密行為,會請輔導老師輔導,不會公布學生影像。

我認為如果只是親親抱抱就還好,不要太超過就好了,校方用這樣的方式取締檢舉管太多了,有這樣的獎勵倒不如鼓勵學生去清潔校園。

校方可派員適當勸說與懲處,但給200元禮券當獎勵金,要同學抓同學,好像是抓犯人給獎勵一樣,作法不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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