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男昨無奈表示:「早知道當初拿那一萬五就好,什麼事都不會發生。」國防部昨表示尊重調查,已要求相關單位檢討。魏男去年九月從網站「再生.com」買三份白色恐怖時期軍方文件,再放到網站販售,因文件標示「機密」,二月間軍方搜索魏家,但之後突欲發一萬五千元給魏遭拒,魏的女兒po文揭露,引爆憲兵濫搜給封口費爭議,軍方則稱那是要透過魏男了解文件來源的獎勵金。
北檢調查,今年二月軍事安全總隊「網搜人員」發現魏賣文件,立即呈報當時的保防安全處長趙代川,趙二月十九日召集軍事安全總隊、憲兵隊開會,決定由憲兵隊聲請搜索票,以偵查刑事犯罪辦理,但趙會後覺得當天剛好是周五,擔心遇假日情況生變,另找保防處組長余明達等二度開會,決定改由憲兵隊配合軍事安全總隊人員辦案,且當天行動。
趙此一決定,沒再召集全班人馬告知,僅由余口頭轉達相關人員,由軍安總隊先以「買普洱茶」誘約魏男到蘆洲捷運站,憲兵隊長呂正芳輾轉得知還曾說:「為什麼這麼急?」但因迫在眉睫,只好派員出勤,但憲兵隊和軍安總隊沒先協調,兩方都到捷運站,互以為對方要向魏男買文件辦案,兩方才協商由憲兵搜索,僅憲兵隊有向魏男表明身分。
此外,根據檢方昨公布的軍方蒐證帶,憲兵調查官鄒國裕向魏說:「你如果不配合我們,我們就請搜索票……一定要讓你難看。」但氣氛平和,雙方還有說有笑,魏男同意軍方搜索並曾簽搜索同意書,魏男回家取出文件交給軍方並將拍賣頁面下架。
檢方認為,軍方交涉雖曾揚言要給魏男「難看」,但他當時神色自若,未遭脅迫,不構成違法搜索等罪,不起訴。而該文件經軍方回覆「已解密」,軍方未事先查明還動用大批人馬釣魚辦案,不符比例原則,處理過程「指令不清、程序不明」,此部分應予行政究責。至於憲兵隊另控魏涉贓物罪,日前士檢已不起訴。
憲兵濫搜案發生後,顧立雄等立委都提案限縮憲兵的司法警察職務範圍,正交付司法委員會待審中。
◎3文件是否為機密?
軍方未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核定為機密,該文件已非機密
◎3文件是否為贓物?
並無證據顯示文件是贓物
◎軍方有無權偵辦?
依《國家情報工作法》、《刑事訴訟法》,保防安全處、軍事安全總隊及憲兵有調查權
◎有無違法搜索?
魏男與軍方人員有說有笑,並簽下自願搜索同意書,不算違法搜索
◎軍方是否有刑責?
軍方大動作偵辦非機密案件雖無刑責,但不符比例原則,應追究行政責任
資料來源:台北、士林地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