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勾人妻 辯「同床談事」

出版時間 2016/04/23

被指控名醫吳哲民(59歲)是國內電子耳權威,擔任長庚林口總院耳鼻喉部主任,也是耳科副教授級主治醫師,還有病患在網路成立林口長庚人工電子耳家族,分享治療後經驗。

而吳姓人妻(38歲)曾是某購物台主持人,現年6歲的女兒在1歲時被診斷出先天性重度聽損,人妻帶女兒到長庚看診而結織吳哲民。不料兩人卻交往,還到溫泉飯店同床共眠。
吳女丈夫向檢指控,吳哲民和妻子去年1月開始6個月內,到北市陽明山麗緻酒店、宜蘭老爺酒店、新竹喜來登酒店、台中清新溫泉飯店投宿,期間妻子甚至到吳男長庚醫護新村宿舍過夜,行徑誇張。
吳女丈夫向檢察官提2人互傳的裸照及「下面又很火了」、「我現在再回味,跟你做愛的感覺」、「那你要舔遍我全身嗎」等簡訊,告兩人通姦。
但吳女到庭時否認犯行,辯稱她和吳哲民僅是醫病家屬關係,去年6月29日至翌日與吳男住在台中清新溫泉飯店,未發生性行為。

吳女和吳哲民曾相約台中清新溫泉飯店開房間幽會。《壹週刊》

吳男也說,當天確與吳女睡在同一床,但未發生性行為,且稱她是電子耳相關活動主持人,當天在討論事情。
桃園地檢署則認為,吳女丈夫所提供的簡訊、裸照及2人住宿地點等,僅能證明2人是深交的異性朋友,卻無錄影、錄音,或目睹證明2人曾有性行為,昨予以不起訴處分。
對此,吳女丈夫昨接受《蘋果》電訪時說:「很失望!」他表示,從當初氣憤到現在不起訴後的無力感,「我真的累了!」事發後未和妻子離婚,但妻子不告而別離家已10個月,雙方沒聯絡,對於不起訴結果,暫時不提再議或交付審判等,「只希望妻子能回頭。」

吳女老公(圖)表示對於不起訴結果,感到無力。《壹週刊》

長庚醫院昨則表示,事件屬醫師私人領域,醫院不便回應。律師林富貴表示,通姦罪須有錄音、錄影或發生性行為物證如衛生紙、保險套等才成立,若懷孕雙方在LINE、簡訊討論此事,並驗胎兒DNA證明亦可作通姦證據。該罪是告訴乃論罪,若成立可處1年以下徒刑,但通常會易科罰金;若不起訴仍可以「侵害配偶權」提民事精神賠償。

年齡:59歲
學歷:台北醫學院醫學系畢業
現職:長庚醫院林口總院耳鼻喉部耳科主任,國內百大名醫、電子耳權威
家庭:已婚,育有2女,妻小目前住在國外
主治:人工電子耳、助聽器、眩暈、耳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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