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被判死定讞10年後昨首度步出看守所(大圖),和14年前落網時(小圖)相比,明顯蒼老憔悴。張先華攝
鄭性澤(四十九歲)昨一早被提解到法院,《蘋果》獨家捕捉到他戴著手銬、腳鐐皺眉步下囚車的畫面,和十四年前被捕時的照片相比,明顯變蒼老、憔悴。
下午開庭前,法庭內外已擠滿冤獄平反協會等聲援團體,鄭母也到庭旁聽,他激動說:「兒子是冤枉的,希望他可以回家團圓。」至於死者蘇憲丕警員的家屬,雖接獲開庭通知但未出庭。
庭訊一開始,法官林美玲先說明,會打破過去書面審理慣例開庭調查,是因該案是由檢察官提出,檢方首次角色轉換,變成幫被告辯護的一方,希望聽聽檢方意見。
公訴檢察官陳幸敏隨即表示,會替鄭聲請再審,是因台大醫學院的新鑑定認定,死者是被直射、中槍後倒地,而非原判決認定的斜射、倒地後中槍。法官追問,為何不採信原本法醫、刑事局鑑定報告?陳答:「台大醫學院的人才涵蓋法醫學、槍枝彈道學,鑑定較值得採信。」
庭訊結束前,法官讓鄭性澤表示意見,鄭緊張地說:「我沒持槍殺警察,我被刑求才不實自白認罪。」他還請求檢察官向法院聲請釋放他。對於鄭的請求,法官、檢察官均未表示意見,法官僅表示將擇期裁定。鄭性澤被還押看守所前,群眾在法庭高喊「阿澤,加油!」鄭聽到後轉頭露出微笑。
長期支持鄭性澤的魚麗共同廚房,庭後公開鄭親筆寫的感謝函,提及「感謝檢察總長為我非常上訴,也感謝檢察官為我聲請再審,這點亮我生命火光,看見重生曙光。」
針對鄭要求釋放,為鄭聲請再審的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表示,若法官認為冤獄的可能性很高,應由法官裁定釋放鄭性澤。律師余德正分析,鄭目前身分仍是受刑人,此時要求釋放還太早,等法官准許再審,鄭性澤的身分從死囚變成被告後,才有交保、獲釋的可能性。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