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姐出示文件,本人筆跡(上圖)與業務員冒簽(下圖)明顯不同。黃靖文攝
李女基於同校情誼和信任學妹,三年來陸續向謝女買了十六張保單,光保費就花了三十多萬元,還四處介紹親友讓謝女認識拓展業務,謝女也因此時常到學姊家作客,未料信任卻招來保險糾紛。
李女母親對謝女也是印象深刻,謝女為了拉保險經常造訪她的住處,爆發冒簽保單一事後,她拿出自己的保單確認,發現保單內容與期數和當初謝女說法有出入,對於信任遭到利用感到憤怒,直呼:「太可惡了!」
對於保險員涉嫌偽造文書替保戶投保時有耳聞,新北市主任消保官王治宇表示,業務員冒簽保戶難以防範,提醒民眾投保前要了解保單內容,並符合個人需求,投保文件更要親自填寫並簽名,且繳費後務必確認相關單據;強調保險和捧不捧場無關,民眾切勿礙於人情就衝動投保。
記者莊淇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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