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油98%假冒高價油 魏應充詐欺定罪 法官痛批「只顧降低成本」

出版時間 2016/03/26

魏應充與律師團開庭時強力反駁,檢方起訴認定魏指示員工採購低價的棕櫚油及混有銅葉綠素與棉籽等油的橄欖油,加工後出售,但頂新集團龐大,分層負責,檢方拿不出證據顯示魏曾指示員工購買有問題的油品當原料。

但法官查出,魏應充在頂新集團「糧油事業群經營決策會」等內部會議,要求部屬以「具有競爭力」的低價來採購,負責把關集團油品採購驗收標準的味全中央研究所,因此放寬驗收標準,讓大統長基摻有銅葉綠素、葵花油、芥花油、棉籽油的混合油品,得以過關成為假橄欖油等「純油」,充當集團製油原料,法官認定,魏應充明知持續要求低價採購,可預見摻混發生,又默許同意員工修改驗收標準,所生結果「不違背其本意」。
此外,法官還發現,魏應充於2012年棕櫚油價格大跌時,在內部會議中討論以價格較低的棕櫚油,取代原本用於調合油產品的大豆油,與會員工證稱,會議中有員工反映棕櫚油在低溫時會結晶、賣相不佳,魏應充仍指示「以成本為優先考量」,同案被告、事業群總經理常梅峯建議可採正義公司寶素齋調合油的作法,使棕櫚油佔比拉高到98%,魏當場認同,並要求部屬「以成本為優先考量」。

頂新在調合油瓶身上印橄欖照,製造高價油假象。翻攝網路

會後員工即採「98配方」生產「味全歐風黃金精花調合油」,對消費者宣稱油品是黃金比例,卻是將多元不飽和脂肪較高的黃豆油,改為棕櫚油,成品中僅有1至2%的橄欖油、葡萄籽等油,棕櫚油佔98%,包裝卻印上橄欖、葡萄照片,讓消費者誤以為買到「黃金比例」高級調合油。
對魏猛攻「無害健康」,台北地院認為,《食管法》摻偽假冒罪,除要保護大眾健康,也保障大眾「知情選擇權」,大眾有權了解產品成分,頂新產品為了節省成本摻混造假且未明確標示成分,屬「經濟上摻偽」,仍觸犯此罪。法官認定,魏應充與常梅峯等員工同觸犯《刑法》商品虛偽標記、詐欺及《食管法》摻偽假冒等罪,依刑責最重的詐欺罪論刑。

頂新劣混油事件引爆公憤,民眾在凱道遊行捍衛食安。資料照片

此外,北檢前年偵辦時已查扣魏名下3戶市值近12億的帝寶豪宅、股票、存款等共約20億元資產,若將來被害人求償,而魏家又拒賠時,就可從這些財產抵償,目前消基會與消保會已代2萬餘消費者,向魏應充、頂新、強冠、北海與味全公司連帶求償共約38億元,現由高雄、台北地院審理中。

●強冠公司
判決日期:2015/07/24
董事長葉文祥、副總經理戴啟川於2012年向黑心油商郭烈成採購劣質豬油,製造全統香豬油販售全台,屏東地院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詐欺取財等罪判刑,已上訴二審
葉文祥、戴啟川各判20年徒刑,郭烈成12年徒刑,強冠被判罰金5000萬元
●富味鄉公司
判決日期:2015/06/30
董事長陳文南與擔任公司技術總監的弟弟陳瑞禮,2014年販售純黑芝麻油,卻混低價黃麻油與特黑油等,二審被智慧財產法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判刑定讞
陳文南兄弟各被判刑1年10月、緩刑4年,並須各向公庫支付2500萬元
●大統長基公司
判決日期:2014/07/24
負責人高振利從2013年起,摻用恐致癌的銅葉綠素製造黑心橄欖油等油品,二審被智慧財產法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判刑定讞
高振利被判刑12年、併科罰金3800萬元
受害消費者提團體訴訟求償3.3億餘元,一審高振利判賠9105萬餘元,已上訴二審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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