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dFone S廣告不實挨罰

出版時間 2016/03/03
華碩PadFone S上市廣告宣稱具備電子錢包功能,後證實沒有,昨4業者遭開罰350萬元。資料照片
華碩PadFone S上市廣告宣稱具備電子錢包功能,後證實沒有,昨4業者遭開罰350萬元。資料照片

華碩電腦生產的PadFone S在前年7月上市,當時製造商華碩電腦、銷售通路華碩聯合公司、神腦國際及優達斯公司等4家業者,在廣告宣稱該款手機具有電子錢包功能,但去年1月初公平會陸續接獲民眾及北市府消保官移送檢舉案,投訴該款手機並無此功能,《蘋果》也接獲民眾投訴。

北市消保官當時估計全台至少150件申訴案,經協調後,華碩同意全額退費。公平會也就廣告不實爭議展開調查。
公平會表示,華碩等4家業者於前年7月至去年1月期間,在官網上以文字宣稱該手機具電子錢包功能,和事實不符,且我國第三方支付專法《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去年1月16日才立法通過,但該款手機於前年7月已上市,上市時是否具有電子錢包功能及NFC(Near Field Communication,近場通訊技術)行動支付環境可供使用,均有疑義。

公平會指華碩電腦宣稱廣告純屬誤植,該手機不具電子錢包功能,但上述4家公司在第三方支付專法尚未完備時,就以不實廣告銷售該款手機,未盡審查廣告義務,已違反《公平交易法》,處華碩電腦200萬元、華碩聯合公司60萬元,神腦國際公司及優達斯公司各45萬元,共350萬元罰鍰。
去年曾向《蘋果》投訴的民眾傅先生說:「這樣的行為很誇張,應要再罰重一點,業者不應謊報沒有的功能,誤導消費者,當初就是看到手機有電子錢包功能才買,結果根本不能用,被欺騙感覺很失望,這輩子不會再買華碩產品。」
3C達人電腦王阿達表示,電子錢包是行動支付的一種,須有軟硬體配合,如手機常見的NFC功能,配合銀行及支付軟體,綁定銀行帳戶、信用卡或電信門號,在有裝設扣款機器的店家消費時,可用手機靠近機器,感應扣款。
針對公平會開罰,華碩回應,會誠心檢討,事發當時已針對規格即時更正,並於去年2月9日至5月8日開放消費者憑發票或購買證明,連同產品申辦退貨,現不再開放退貨。

爭議:PadFone S在2014/7上市廣告稱「具備免接觸交易、資料交換等功能,讓錢包正式納入手機」,2015/2華碩在官網承認該手機未支援此功能
申訴量:全台消保官至少接獲150件用戶申訴
退貨:2015/2/9~2015/5/8接受退貨
售價:9900元起
裁罰:涉廣告不實,處華碩電腦200萬元及銷售通路華碩聯合公司60萬元、神腦國際45萬元和優達斯公司45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會、《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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