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6300萬 林益世逆轉重判13年半

出版時間 2016/02/27

高院判決書痛斥林益世以撤換人事施壓中鋼高層,藉此獲取數十倍於立委年薪的鉅額賄賂,「將公股事業當成囊中禁臠與生財工具,予取予求、毫不手軟」且毫無悔意。
捲入官司的林妻彭愛佳、林母沈若蘭及林的2個舅舅被控洗錢罪,高院昨維持一審見解均判無罪,依《速審法》,檢方上訴須證明判決違法等,門檻很高,幾乎可說無罪定讞。另,林母護子心切,4年前火燒95萬美金賄款,昨被依滅證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定讞。

林益世(47歲)是高雄政壇紅派大老林仙保(已歿)之子,曾連任4屆立委,深受總統馬英九倚重,其妻彭愛佳曾任中視主播。
檢方指控,林2010年收下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65歲)6300萬元賄款後,施壓時任中鋼總經理鄒若齊等人,迫使中鋼子公司中聯與地勇簽訂爐下渣等供料合約。
2012年,林轉任行政院秘書長,陳男想獲得中聯續約又找林幫忙,雙方談到8300萬元喬事代價,但陳後來不願付錢,用錄音筆偷錄林說:「83(8300萬)。」「3、3、23」(分成3000萬、3000萬與2300萬交付)。還錄到林臭屁說:「行政院只有兩個印章,院長和我,國營事業公司的新任董事長都是我決定、我在派的!」
同年6月,陳男向《壹週刊》踢爆並向特偵組檢舉林收賄,林一概否認,宣稱誰有錄音帶歡迎交給檢調,讓他「一刀斃命」,林母情急把林給的95萬元美金丟進金紙爐燒光,灰燼倒馬桶沖掉,另把台幣1800萬元藏在後院魚池裡,檢方同年10月依貪污、財產來源不明與洗錢等罪起訴林男一家5人。

 1800
案發後林母沈若蘭(左)護子心切,從魚池撈出1800萬(行李箱中)交給特偵組。資料照片

一審台北地院認定陳男雖剪接錄音,但不影響其證明林有收錢,但林仗著地方勢力與黨政人脈喬事拿6300萬元,與立委職務無關,屬政治獻金不構成貪污,而8300萬元是陳男主動提起,林沒拿到,不成罪,2013年僅依公務員藉勢恐嚇得利、財產來源不明2罪,合併判林7年4月徒刑。
全案上訴後,高院認定林藉立委監督經濟部的職權,對中鋼有實質影響力,昨變更罪名改依收賄等罪加重判13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8年,另追繳6300萬元犯罪所得,併科罰金1580萬元(不明來源財產),可上訴。

沈若蘭將錢藏進家中魚池,池邊疑為燒美金的金紙爐(箭頭處)。資料照片

林與家人昨未出庭聆判,律師說林益世「非常失望」,考慮上訴。《蘋果》昨到林的高雄老家,林家人關上鐵門拒訪。昨聯繫不上陳啟祥,不知其回應。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這不叫貪污,什麼才叫貪污!」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說,高院判決符合社會期待。國民黨立委陳學聖低調說「尊重判決」。
有網友狠酸林益世「快點進去關一關,出來時小孩還沒長大」,也有人從政治面解讀「果然改朝換代,判決就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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