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砲換Wi-Fi」男誘少女上床

出版時間 2016/02/26

檢警查出,15歲的女學生為一名中輟生,與幾名友人在台北市合租一間房子同住,林男也是同層住戶。去年中旬,女學生因為沒錢繳費,手機無法上網,見到林男的房間不僅裝了網路、還有Wi-Fi無線網路分享器,就希望林男能夠打開Wi-Fi讓她使用,但林男都沒答應。
某天二人在客廳看電視,女學生又央求林男提供網路,林男見女學生苦苦哀求,就丟了一句話「打一砲換Wi-Fi」,還趁機摸了女學生胸部,女學生當下沒有反抗,只回他「別鬧了」就走回房裡,林男則尾隨進房,二人直接發生性關係,事後林男打開Wi-Fi給女學生使用。
隔天女學生覺得吃虧,向室友訴苦後,在室友鼓勵下提告性侵。林男到案坦承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但否認有違背對方的意願,林辯稱,當初女學生要他開Wi-Fi,他提出需求後,認為女學生走進房裡,是在暗示他,所以跟著進去,過程中女學生也沒有抗拒,也沒有表示不要。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另外傳了其他室友,證稱當天沒有聽到女學生呼救,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女學生若不願發生性關係,大可呼救,但女學生只是事後向室友訴苦,因此認為林男並未違背女學生意願,但二人發生性行為是有對價關係,而女學生未成年,因此仍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起訴,林男面臨最重7年徒刑。
世新大學愛情與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詹昭能分析,少女僅15歲,認知尚不成熟,可能因家庭或學校教育不足,才會造成用身體換取物質的價值觀混淆。但已成年的林男不該見有機可乘,便存僥倖心態提出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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