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王姓狂男(三十二歲)和三十歲妻子、二十七歲蔡姓小三同住一屋簷下,家中還有三到十五歲的八個小孩。但王男是大醋桶,因懷疑小三劈腿爆爭吵,在家中開槍轟天花板,後又開車在馬路亂衝撞,兩度被捕都獲交保,未料昨再次暴走竟在馬路上亂開槍。
昨上午八時許,王男搭鄭姓司機(五十九歲)的小黃到內湖找小三未果,司機見他在車上情緒暴躁和小三在電話中大吵,不想再載他,在康樂隧道旁公車總站時,假裝車子故障停車,掀起引擎蓋又跑到後車廂假裝要拿修車工具,這時王男下車講電話,司機看到他腰際插把手槍,嚇一大跳跑到公車總站報警。
王嫌不見司機回來大喊:「我怎會在這裡?我要去找我朋友水雞(台語,青蛙)啦!」槍拔起來就亂開槍,不過王似乎不太會用槍,竟還一路拉滑套,導致多顆未擊發子彈掉落,期間他要攔一輛休旅車不成,竟朝其後車燈開一槍;警方接獲報到場,王男還拿著手槍在馬路上亂開槍。
警員見狀大喝:「不要動,趴下!」王男竟嗆:「關你什麼事?打死我啊!」持續亂開槍,警方在電線桿旁掩護後對空嗚槍,雙方對峙時路過汽機見狀紛紛迴轉閃避,王男甚至還朝警員開槍幸未打中,警員還擊打中他右小腿,支援警力趕至將他壓制逮捕,因傷勢無礙,訊後依槍砲、毀損等罪送辦。
由於王男情緒經常暴走,有關孩子照料問題,北市社會局昨表示,王男的三個孩子有正宮在照顧,小三的五名子女,有四名已經安置在寄養家庭,另一名學齡前幼童則送回給其生父照顧,目前孩子都是安全的。
檢方指,王男去年在家中開槍以三萬元交保,之後開車亂衝撞,正宮和小三都不提告,還向檢方求情而獲交保,對於王男越來越暴戾行為,檢方依殺人未遂聲請羈押。
2015/10/18
王男懷疑小三與前男友出遊,2人大吵,王男自殘,再朝天花板開4槍,依槍砲罪送辦
2015/11/05
王男開車載小三外出,小三遭疑劈腿氣憤下車,王情緒失控開車亂衝撞,小三趴引擎蓋阻止被撞落車下,王被依公共危險、傷害和毀損罪送辦
2016/02/04
王男和小三鬧彆扭,搭計程車找人未果,當街亂開槍,遭警開槍擊中右小腿,依槍砲、恐嚇、殺人未遂和毀損等罪送辦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