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哭道歉 馬伕殺2人免死

出版時間 2016/02/02

判決指出,武張孝慈(二十二歲)兩年前受僱謝仁杰(三十歲)、吳家卉(三十一歲)兩情侶主持的應召站馬伕,每天工資兩千元,三人並同住竹北租屋處。但因武張孝慈沒錢買車向謝借三萬元,卻為了利息發生糾紛,加上吳女反對武張孝慈和她的姪女交往,因而對謝、吳積怨在心。
前年六月五日凌晨,武和謝、吳在租屋處喝酒,武趁謝、吳醉倒無力反抗時,以電腦充電線將兩人勒斃,再把兩人屍體連夜載二百五十公里到故鄉阿里山棄屍。

武當天趕回竹北,刻意開謝的車去買汽油,再回租屋處縱火企圖滅跡,隨後北上投靠不知情的莊姓女友。
警消滅火後進屋採證,發現有多處起火點,且有汽油助燃跡象,明顯是人為縱火,轉交警方調查。但縱火案發生後,承租房子的謝、吳兩人下落不明,警方一度懷疑兩人對房東不滿縱火後逃逸,但卻找不到兩人,且兩人未離境、帳戶也沒變動,甚至沒通聯紀錄,極不尋常,才改朝殺人案偵辦。

謝仁杰(左)、吳家卉(右)遭勒殺後,還被運至阿里山棄屍山谷。 翻攝畫面

直到武男到案因測謊未過,他才坦承犯案,並帶檢警到棄屍阿里山山谷找回兩具遺骨,檢方並將全案依殺人罪起訴。
武男律師開庭指出,武當兵時因嚴重憂鬱症被驗退,也曾因經濟壓力大有自殺傾向,武男也當庭痛哭向死者家屬道歉,加上法官徵詢死者家屬均未堅持要求死刑,因此法官昨僅判武男兩個無期徒刑。

曾任特偵組發言人的律師張進豐表示,兇嫌所犯殺人罪,刑度是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法官應是考量兇嫌無前科、又是弱勢族群,且犯後有悔意,加上自白找到被害人遺骸,並非泯滅人性,才未判死刑。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辯護律師錢炳村則認為,被告僅因細故就殺害朝夕相處的兩名死者,還棄屍、縱火湮滅證據,手段兇殘,明顯已無教化可能,僅判無期徒刑,實在太輕了。

2013/12 武張孝慈到新竹竹北謝仁杰、吳家卉兩人經營的應召站擔任馬伕
2014/06/05 武男自認遭剝削,設局勒殺謝、吳兩人,連夜開車回阿里山山區棄屍,隨後又趕回竹北,買汽油縱火燒租屋處滅證
2014/06/30 警方找到武張孝慈,他推說是謝男縱火
2014/07/01 武張孝慈故布疑陣在臉書po文懸賞找謝、吳
2015/01/27 警方再傳武張孝慈測謊,他坦承殺人棄屍,並帶警方起出謝、吳屍體
2015/05/19 新竹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武張孝慈
2016/02/01 新竹地院以武張孝慈犯後有悔意,當庭痛哭向家屬道歉,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