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下車 女遭國光號輾斃

出版時間 2016/01/29
葬儀社將女子遺體搬上車。陳為坐攝
葬儀社將女子遺體搬上車。陳為坐攝

昨晚八時十分許,國道一號北上一八五點六公里靠近南屯交流道,發生轎車追撞事故,二輛停內線車道、一輛停中線車道,另一輛停放外側車道,一輛國光客運行經事故路段時,客運司機聽到二聲疑似輾過異物聲響,趕緊停路肩察看,結果發現中間車道躺著一名女子。

國道一號南屯交流道北上路段發生車禍一名女駕駛下車,遭後方國光號撞死。陳為坐攝

台中市消防局勤務中心指出,昨晚接獲國道發生四車追撞事故,且現場還有人員受傷,立即派遣鄰近烏日、大肚、勤工等三個分隊,一輛消防車、一輛救護車及十名警消趕赴。
最先抵達現場的烏日消防分隊表示,到場時發現倒臥中間車道女子已當場死亡,中間車道賓士車上坐著一對母女,受嚴重驚嚇、呆坐車上,警消人員趕緊將母女倆叫下車,護送到路肩外安全處,另有一名身上無明顯外傷的女性傷者,因為出現頭暈現象,立即送往大慶中山醫院診治,所幸並無大礙。

國道三隊警方調查,死者梁姓女子(三十三歲)駕車行經國道北上南屯路段時,先與一輛轎車發生擦撞事故,梁女駕駛的轎車停內側車道下車察看時,遭國光客運及另一輛行經轎車撞上致死,警方已將肇事車輛及人員帶回偵訊調查。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黃修哲表示,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應在車後方五十到一百公尺處放置故障標誌,並緊急疏散車上人員,若事故地點是位在高速公路上,駕駛及車上乘客應先站在外側或內側路肩待援,若無路肩可以站立,則站在車前五到十公尺處,注意後方來車,切勿只顧著察看車損狀況,讓自己處於危險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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