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後)非常疼愛罹腦性麻痺的兒子,卻失控害死他。資料照片
林男位於小港住處昨無人應門,同為腦麻兒家長的高市腦性麻痺服務協會理事長許明助昨說,照顧腦麻兒非常辛苦,若碰到沒有同理心的鄰居有意無意擋住通道,心裡一定很火,但林男因此害死兒子,令他心痛。
判決指出,計程車司機林男已婚育有二子,八歲大兒子罹患腦性麻痺,屬極重度多重障礙患者,無自主行動能力,出入須仰賴輪椅,林男不滿鄰居常將機車擋在門前坡道,四年來多次為此與鄰居衝突。
今年四月二十二日晚間七時許,林男酒後發現鄰居將機車停在坡道前,他一氣將機車推倒與鄰居互罵,又為警告鄰居擋道後果,竟返家將腦麻兒連人帶輪椅推出再用力朝倒地機車推過去,導致輪椅撞上機車翻覆,腦麻兒被壓在輪椅下無法動彈,鄰居上前察看還被林男喝叱「你不要給我動!」稍後救護車趕到,但男童因頸部受壓迫窒息死亡。
林男到案辯稱,有使用魔鬼氈將兒子固定在輪椅上,認為兒子應該不會受傷。律師則稱,林男是為讓鄰居了解任意停車會妨礙腦麻兒進出。
法官認為,林男應知其子無自主行動能力無力掙脫閃避,竟仍將兒子連同輪椅推向傾倒的機車,而機車底部有金屬零件及尖銳塑料,將人體推往傾倒的機車受傷機率高,輪椅重量不輕尚且翻覆,顯見林男當天用力猛,認定他傷害致死犯行明確,判刑七年半。可上訴。
高雄市腦性麻痺服務協會理事長許明助說,腦性麻痺大部分是因生產過程中早產、難產等因素,導致嬰兒腦部缺氧損壞運動神經而造成的多重性肢體障礙,且常合併視力及語言障礙,甚至偶發癲癇,對照顧者是沈重的負擔。但腦麻不會傳染,除肢體障礙外心智均與正常人無異,各界應以同理心看待腦麻患者,並包容其家屬,多給予關懷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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