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軍啦啦隊 被逼捐國光獎金

出版時間 2015/12/18

體育社團從選手身上抽「回饋金」的陋習行之多年,因協會手握選拔生殺大權,讓選手敢怒不敢言。四年前當時體委會曾修改辦法,讓國光獎金不經協會、直接進選手帳戶,卻未能斬斷陋習。

由中華民國台灣競技啦啦隊協會甄選的國家代表隊,四月在ICU世界啦啦隊錦標賽中,以高難度空拋體轉、單手支撐等絕技,粉碎地主美國隊七連霸美夢。二十四名參賽隊員今將由體育署頒發國光獎章,每人可獲免稅獎金六十萬元。
投訴者指,啦協賽前拿出組訓經費預算表要選手簽名,載明選手除負擔機票及住宿費六萬八千多元,若獲國光獎金,需分攤集訓場地、教練、服裝等組訓費用,共七十三萬五千元,平均每人三萬零六百二十五元,反之由啦協尋求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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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協以白紙黑字要求選手回饋國光獎金每人共3萬多元(紅框處)。

投訴者說,他擔心若不簽文件將成黑名單,再也不能出國比賽,只能不甘不願地簽名,且啦協選手要自籌旅費、參加募款表演,贊助款金額及流向卻至今不明。
啦協秘書長廖志華則不認作法有錯,「以前都由協會找贊助、補助。今年終於可以申請國光獎金,才希望選手拿點錢幫助明年選手訓練。若有選手說話不算話,那就不要付。」至於募款和支出細項,年底才會結帳。
師範大學運動休閒管理研究所副教授朱文增說:「賽前拿出文件來,誰敢不簽?」國立體育大學競技與教練科學研究所所長鄭世忠說,他能體諒單項協會經營困難,但以這種方式要錢,「對有道德潔癖的人來說,可能覺得不舒服」。

體育署長何卓飛則說,國光獎金就是要給選手的,啦協作法不合宜。不過他坦言,非亞運項目的單項協會資源極少,賽前國家不會補助組訓費用,體育署將會盡快召集這些協會討論,研議是否將回饋金制度化。立委黃志雄批評:「體育署太不積極!」他說,獎金紛爭早有所聞,惟有訂好遊戲規則,才不會有怨言。

勁爆威力:★★★★
蘋果24小時爆料專線:0809-012555
參加辦法:http://goo.gl/pUfwWE

●選拔單位:台灣競技啦啦隊協會、中華民國啦啦隊總會
●選手組成:透過甄選或學校團體申請
●選手人數:27名(含3名候補選手)
●競賽項目:分競技啦啦隊和啦啦舞蹈兩類,前者比賽內容包括動作、翻騰及金字塔等技術,後者著重舞蹈動作,必須融合爵士、funk/hip-hop和彩球3個元素
●競技成績:
ICU世界啦啦隊錦標賽:
.2009年至2014年皆取得銅牌或銀牌成績
.2015年獲混合團體頂級賽項目金牌
亞洲盃啦啦隊公開賽:
.2007年起參賽,除2008年及2011年取得銀牌成績外,其餘皆有金牌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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