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 鎮代兒開公務車吃麵

出版時間 2015/12/01

爆料人控,洪本成(五十一歲)二○一○年八月當選鎮代會主席,將公家配置福特公務車,交在員林當房仲的兒子洪聖益(約三十歲)使用,二○一三年二月公務車汰為一千八百c.c.豐田轎車,洪聖益繼續使用到去年五月洪本成遭罷免才交回。

爆料人說去年曾找人跟拍洪聖益一周,發現他每天開公務車從溪湖鎮住處往返員林,洽公、訪客戶,鎮代會每月為主席公務車編列近五千元油料費,四年來油料費二十二萬餘元,加上每年兩萬四千元稅金、強制險及保養費,估計共A走三十萬元公帑,已向調查局檢舉。
洪本成昨向《蘋果》說:「沒啦,沒有這件事!」在得知遭人錄影改稱「他(洪聖益)是我助理,幫忙處理一些事」記者追問:「處理什麼事?開車到公司、路邊吃麵、拜訪客戶嗎?助理當多久?主席可請助理嗎?」

洪本成避重就輕說:「公家沒分配助理,但我家人總可以幫忙吧,家人可當服務團隊吧!」
記者再問:「沒有看到你在車上,他(洪聖益)都自己去做選民服務?」洪本成說:「對啦,一個人忙不過來,家人總可以幫忙吧!」隨後說「謝謝」掛電話。
調查局中機組獲報已傳洪氏父子訊問,洪本成否認將公務車挪做兒子私用,辯稱兒子幫做選民服務,調查人員不採信,今將洪本成依貪污罪嫌移法辦。律師林仲豪說,鎮代會主席將公務車交家人使用,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可處五年以上徒刑。

地方人士說,洪本成從事土地仲介,育兩子兩女,父親曾任里長,姊姊是現任里長,去年洪被鎮代會提案罷免主席,年底與妻子一同參選鎮代,雙雙高票當選。林姓鎮民批評濫用特權,應加強規範公務車使用!
苗栗大湖鄉代會前主席楊榮勝十年前把公務車交兒子使用,遭控牟利二十餘萬元被判八年定讞。東海政治系副教授邱師儀說,公務車費用由公務預算支應,該鎮代讓兒子開霸王車,全民埋單,「太惡劣!」應追回不法獲利嚴辦。

年齡:51歲
現職:彰化縣溪湖鎮民代表
家庭:已婚、妻子黃佳惠是現任溪湖鎮民代表,育有2子2女,洪聖益為其長子
學歷:高中
經歷:曾任溪湖鎮代會主席、副主席
資料來源:彰化縣選委會、《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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