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法》修正案明訂,佔地5000坪的政府機關、公營事業、車站、機場,或是1萬坪以上百貨公司、遊樂園等,需規劃設置親子廁所;公共停車場則須保留2%的汽車停車位,若未滿50個停車位的停車場應保留1個親子車位,未滿25個則不在此限。未依法設親子廁所、停車位,最高處5萬元罰鍰,但法也明訂3年後違法才開罰。
王育敏說,日本、新加坡都有親子友善設施,但台灣很少親子停車位,小家庭若開車出門,父母得要扛嬰兒車、抱小孩,若找不到車位會造成很大困擾;國內現有親子廁所、親子停車位都明顯不足,所以提案修法。王還說,媽媽要使用親子停車位,可用衛福部核發的「媽媽手冊」作為識別,省掉申請手續。
新光三越信義店副理莊智傑說,目前信義店260格停車位共設有3格親子車位,現在法明訂2%比例,新光三越將全力落實。
家庭主婦楊千慧說,懷孕時常不舒服,上下車需要很大的空間,相當需要親子車位。
至於親子廁所,王育敏指出,據環保署統計至今年4月為止,全國僅126間親子廁所,平均11142名幼兒才分到1間,且8成5集中在台北市;不少媽媽帶小男生上女廁,爸爸帶小女孩上男廁,尷尬情況屢見不鮮。
台鐵說,全台目前8成2的車站有無障礙及親子廁所。高鐵說,目前左營、苗栗、彰化及雲林等4站已完成親子廁所設置,待法令公布後配合辦理。民航局說,國內機場已全面設置親子廁所。
家庭主婦胡小姐說,一般廁所無法推嬰兒車進入,有親子廁所會方便許多。
★親子停車位
.政府機關、車站、機場、大型百貨公司、區域醫院等地的公共停車場,須保留2%停車位,供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父母使用
★親子廁所
.政府機關、車站、機場、大型百貨公司、區域醫院等建物須規劃設置6歲以下兒童的親子廁所
★罰則
.違反規定處1至5萬元罰鍰,但若屬設置困難,可由主管機關核定改善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