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危險情人 可找親屬托嬰

出版時間 2015/11/10

同居關係男女虐童案頻傳,且施虐方式越發兇殘。今年九月,彰化林男嫌同居女友的七歲兒子吃飯太慢,竟以二十萬伏特電擊棒電擊男童下體;上個月,桃園有二歲男童遭父親及其同居人以鐵棍、熱熔膠等凌虐,毆打致死。
兒福聯盟中區辦事處處長林武雄指,若施虐者四處租屋、沒有戶籍並刻意躲社工,確實會造成追查受虐難題,甚至連施打疫苗衛生或就學系統的掌控都派不上用場,只能從社區打探消息。
林武雄說,男女同居被愛情沖昏頭,即使對方是高危險情人,也常視而不見,建議若有嬰幼兒需託人照顧,親屬是較好的選擇,也可考慮保母或是寄養等社會安全系統,避免發生虐童事件。
記者王乙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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