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員查偷接第四台 把屋主推下樓摔殘

出版時間 2015/11/03

判決指出,黃冠奕(三十六歲)受僱廣承科技工程公司,負責新北市三重區「天外天」有線電視公司的稽查業務,追查偷接訊號的住戶,查到後再請私接戶簽約申請裝設以賺取佣金。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晚八時許,黃男查線路時,卻與三重溪尾街一處公寓四樓的朱姓男屋主發生口角,雙方進而互毆,朱男隨後雖入屋,黃男卻去踹門,雙方再次起肢體衝突,黃男竟將朱男推下樓梯,造成朱男頭顱骨骨折、腦出血,至今不良於行。
黃男已遭最高法院依重傷害罪判處一年八月確定,朱男另求償一千五百零四萬餘元,新北地院審酌後,判准醫療費、交通費、看護費、勞動能力減損以及精神慰撫金,共七百五十五萬餘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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