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該分隊數名隊員上周五晚上於隊部內吃消夜、飲酒,幾乎都喝醉,小隊長疑似利用鑰匙統一保管在一樓資訊房的漏洞,潛入一名女性隊員的房間性侵得逞,不甘受辱的女隊員馬上由同事陪同赴醫院驗傷、採證並通報上級,小隊長隔天隨即被調為非主管職務,由局本部就近看管,身心受創的女隊員則持續請假休養。
涉案的小隊長四十多歲,已婚育有兩名子女,服務已超過二十年, 兩、三年前升小隊長。據同事表示,該小隊長平時工作還算負責,過去從未發生他對女性有任何不禮貌的言行或性騷擾紀錄,也不曾聽說酒品差,「聽說他對女隊員性侵,大家都嚇了一跳!」另名同事則表示,小隊長過去服務過的分隊無女性隊員,「可能從未與女性隊員相處過,才會一時酒後亂性!」
消防人員透露,受害女隊員通過警消特考班,已經服務數年,「小隊長應是覬覦學妹美色很久,才會喝醉酒還能找到房間逞慾。」
台中消防局長蕭煥章昨晚證實此事,但以保護被害人為由,不願透露細節,他說,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消防局絕對全力配合檢察官偵辦,已將涉案的小隊長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就近看管,未來將比照警察人員獎懲規定,涉案小隊長一被起訴就予以停職處分。
該分隊另名女隊員得知性侵案件後,痛罵涉案的小隊長是「混蛋、畜生、變態!」外縣市消防員也陸續得知有學妹遭小隊長性侵的案件,各消防LINE群組轉傳案情,指「聽說全分隊都醉了!」群組成員對該案除表示驚訝,並批:「太扯了!」「聽說消防局只要不殺人放火都不會撤職,好好噢!」「身為幹部狐假虎威 !」
事件爆發後消防人員議論紛紛,有人直指消防高層的兩性平等教育完全不及格。
另事後竟有其他消防分隊主管將該性侵醜聞當宣導案例,還下令分隊同仁不准擅自敲女隊員房門,必要時僅能打內線電話聯繫。
律師林仲豪表示,消防小隊長酒後性侵女隊員,應適用《刑法》第二二一條「一般強制性交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成功大學醫學、科技與社會研究中心副教授王秀雲說,性侵害是違反對方意願強迫發生性關係,大多是在權力不對等之下,像是上司對下屬,弱勢的一方較難以對抗,這比隨機性侵還常見,多發生在原有的人際網絡中,法律應保護弱勢一方,嚴懲加暴者。
東海大學政治系副教授邱師儀昨聽聞此事驚呼:「消防小隊長在隊部性侵女隊員,簡直聞所未聞!」顯示內部管理鬆散,究竟是誰同意隊員在分隊內喝酒?有無高層主管介入?市長林佳龍應追究相關行政責任。此外,消防人員也是警專畢業,顯示警消在養成過程中,兩性關係相關課程仍須再加強。
消防署昨晚表示,消防業務屬地方自治事項,本案請台中市政府消防局配合檢察官審慎處理,消防署不評論。
①台中市消防局一名小隊長,上周五勤務後在隊部與同事們吃消夜、喝酒。
②小隊長酒後亂性,疑持統一保管的鑰匙,闖入一名女隊員寢室性侵得逞。
③女隊員不甘受辱,在同事陪同下到醫院驗傷並報警偵辦。
●遭遇侵犯、性騷擾,要明確說「不」,若對方不罷手,可適度還擊或大喊「色狼」求救
●同事邀約外出遊玩、餐敘,最好別單獨赴約
●避免與男同事獨處一室,勿喝酒或來路不明飲料
●以自身安全為第一考量,切勿奮力反抗,佯稱月事來臨或染有性病,降低被性侵風險
●若遭性侵,勿移動或再觸摸現場器物,以利警方蒐證
●切勿淋浴、更衣、刷牙、如廁,並保存沾有精液的保險套、衛生紙等證物,盡速就醫驗傷
●撥打婦幼保護專線113或報案專線110,尋求社工人員或女警協助,切勿隱忍
資料來源:台中市警局婦幼隊、《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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