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豐德八○年代因涉擄人勒索、殺人等案被警政署公告為十大槍擊要犯,一九九七年與屏東警方在萬丹大橋駁火遭逮,被判刑入獄;二○一一年假釋出獄,因酒駕撞死人肇逃,重回屏東監獄。
屏監典獄長謝琨琦表示,上周五上午十時許例行查房,在林豐德舍房查出三支名片大小的新加坡製 Card Phone CM1黑色手機。因受刑人私藏手機非常罕見,獄方緊急將林豐德與同房共七人上手銬,並個別問訊。
據了解,監所人員查房時發現林豐德放在置物箱內的藍白拖「怪怪的」,仔細檢查發現鞋底被切開掏空,左右兩隻拖鞋夾層內共取出三支名片型手機。同房受刑人還裝傻:「房間怎麼會有這東西」,監所人員一度以為是計算機,待發現有通話功能,再問「這手機誰的?」許姓受刑人跳出來頂替,但管理人員發現三支手機內各留二十多通通話紀錄,對象多是林豐德姊姊、女友、及林的友人。
但林豐德不願交代違禁品是何時、如何帶進監獄?目前七人都隔離調查。
《蘋果》買到林豐德非法持有的同款手機,店員表示智慧型手機盛行後,會買名片機的消費者很少,一個月賣的量只有個位數。《蘋果》嘗試以同樣手法在藍白拖割挖,費了近一小時,果然可將迷你手機藏在鞋底,除非仔細察看,否則看不出鞋底大有文章。
屏監典獄長謝琨琦表示,因藍白拖竟被挖空藏違禁品,獄方將另找廠商採購透明乳膠鞋,亡羊補牢。屏監副典獄長李榮江表示,全案已向法務部呈報,移由調查單位偵辦。
「這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行政調查不行,檢調的刑事調查就該介入,才能補這獄政漏洞。」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高涌誠痛批,目前受刑人不吐實,不能就這樣算了,檢察體系該發揮主動偵辦精神,查出到底如何內神通外鬼。
◎年齡:47歲
◎家庭:已婚,有1子
◎治安紀錄:曾名列十大槍擊要犯
◎重大案件:
•1997 因擄人勒贖,在屏東萬大橋與警方發生槍戰落網,被判刑20年,服刑15年後假釋
•2012 10 在東港開車撞人,造成4死2傷,肇逃後找人頂罪被逮
•2013 01 因肇逃案先前假釋被取消,需回監服完剩下4年多徒刑,入監前揚言要栽培兒子成為「大尾流氓」
•2015 10 在屏東監獄服刑,遭獄方查獲私藏3支手機,並有對外通聯紀錄
資料來源:屏東縣警察局、《蘋果》資料室
◎尺寸:名片機小檔案
◎重量:46公克
◎規格:GSM 850/900/1800/1900
◎功能:免持聽筒、任意鍵接聽、藍牙傳輸、一般錄音、自動雙向錄音,無法上網及拍照
◎持續待機時間:約18天
◎持續通話時間:約11.5小時
◎語言:中文繁體、中文簡體、英文
◎價格:1700∼2280元不等
資料來源:偉鵬信3C業者柯大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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