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配烏龍 包裹遲1周才到

出版時間 2015/10/27
黃小姐19日才收到包裹,宅配通官網卻註明她的包裹於12日由家人簽收結案(紅框處,翻攝宅配通官網)。
黃小姐19日才收到包裹,宅配通官網卻註明她的包裹於12日由家人簽收結案(紅框處,翻攝宅配通官網)。

新北市黃小姐說,十月十日晚上她在百貨周年慶購買二千元商品,透過百貨公司與宅配通合作的免費宅配服務,把商品配送到板橋區家中,處理人員告知預計十月十二日可到貨,已過期限遲未收到,原以為是周年慶配送業務量大延遲,並不以為意。

黃小姐說,直到十六日還沒收到,主動致電百貨公司詢問包裹下落,處理人員先告知十二日上午十一時三十五分,家人已簽收包裹,後來又改稱是大樓管理員簽收,她詢問家人和大樓管理員均未收到包裹,查詢宅配通官網上也是註明相同資訊,只是並非黃小姐住家大樓收發章。
黃小姐說,之後才被告知是宅配通寄錯地址,十九日終於收到包裹,但外包裝已非原始的裝箱,已被拆封過,雖商品並無短缺或毀損,但延遲配送加上包裝被拆,整個過程讓她很不舒服,「超誇張的!」
對此,宅配通黃姓公關專員表示,一開始內部人員誤把黃小姐的包裹分類到退貨區,廠商收件拆封後才確認並非退貨物件,再重新包裝寄出,才會延遲一周配送給黃小姐,至於為何與官網註明進度不同,黃姓公關專員說,是宅配人員誤植宅配進度為家人簽收,內部人員再追蹤進度時,誤認廠商收件的收發章是消費者住家所簽收,所產生誤會,會向消費者致歉說明。

台北市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業者應對延遲送達包裹及包裹被拆封等服務不周,提出補償,同時須加強人員教育,避免再產生爭議。

.保留宅配單據貨號以利追蹤進度
.若需冷藏配送需在單據註明清楚
.註明商品價值以利遺失求償
.註明可確實收件時間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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