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人妻沒人陪 經理被炒

出版時間 2015/10/27

任職台灣精星科技公司的陳姓經理(四十五歲),常在下班後、深夜或假日和下屬黃姓人妻(三十歲)用LINE聯繫,去年底公司進行檢討工作,陳姓經理要求黃女盡快改善缺失,未料黃女竟拿LINE的對話向公司投訴遭性騷擾。

台灣精星科技接獲投訴後,認為陳姓經理傳的LINE簡訊中,「妳又不請我吃飯、約會」、「按摩我帶妳去」、「沒人陪伴」、「沒有陪」、「陪不到」等語帶有引誘意味,認定違反公司規則,且是累犯,今年一月將他解僱。
陳姓經理不滿遭開除,認為與黃女的LINE對話未帶有「性意圖」,頂多是逾越工作倫理,並沒有性騷擾,於是向法院訴請確認僱傭關係,並索討未來十年的工作薪資一千三百多萬元。

法官審理時根據LINE對話的前後文對照,發現大多是聊天、開玩笑,例如陳姓經理傳了一個很累的饅頭人貼圖,黃女詢問:「老人家∼回家吃飯嗎?」陳才回:「妳又不請我吃飯、約會。」另一段則是黃女先表示「在針灸」、「痠痛」,陳男才回「按摩」、「我帶妳去」等語。
法官認為,陳姓經理傳LINE訊息黃女多次回覆,難以認定陳違反工作規則,且就算違反,公司也應先糾正、勸導、補救錯誤,不能逕自認定員工違反工作規則就解僱,因此判定解僱無效,陳與公司的僱傭關係仍存在。
台灣精星科技公司昨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不過近期公司人力正精簡,會依照人力需求作考量,目前尚未決定是否恢復其職務。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認為,利用非上班時間,甚至深夜傳訊息,已構成騷擾,若不堪其擾,可用LINE封鎖或阻擋訊息的功能。

勞動與社會政策協會執行長張烽益則建議,主管有事應盡量在工作時間當面商量,就算傳訊息也要針對工作,而下屬接到上司公事以外的訊息,應用文字婉轉回應、拒絕,別用貼圖回應產生模糊空間。
張烽益強調,依據《勞基法》第十一條規定,資遣員工應按照員工年資事先告知,並依《勞基法》給予資遣費;若員工無故曠職三日、犯重大過錯、耗損機器或洩密,公司才能依《勞基法》第十二條懲戒性的解僱該員工。

陳姓經理常在下班後、深夜及假日傳LINE訊息給黃女聊天、開玩笑。黃女被陳男要求改善缺失,竟拿LINE的對話向公司投訴遭性侵。

◎撥打「110」或通報轄區警局
◎各縣市政府社福單位
◎撥打「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
◎向民間婦女團體求助:
•現代婦女基金會 02-2391-7133
•婦女新知基金會 02-2502-8715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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