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說縱放酒駕 張通榮改緩刑

出版時間 2015/10/14
基隆市前市長張通榮被控關說,昨因認罪獲高院宣告緩刑五年。資料照片
基隆市前市長張通榮被控關說,昨因認罪獲高院宣告緩刑五年。資料照片

判決指出,廖婦因酒駕違停還打傷兩位警員被送辦,張通榮受議員請託到派出所關說:「能不能用其他方式處罰?」被拒,憤而拍桌嗆警,引發眾怒被起訴,一審被判刑一年八月,緩刑五年。張上訴不認錯,被高院二審痛批:「未見悔意!」並撤銷緩刑。
經最高法院發回,張男認罪,昨重獲緩刑。張男發表聲明對「不良示範」向大眾及警方致歉,並放棄上訴。廖婦另案被判刑五月,得易科罰金十五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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