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右圖,資料照片)法官曾雨明(左圖,翻攝畫面),開庭咆哮遭建議免職。
去年二月,曾也對另名被告大吼:「插我話做什麼?」被告雖說:「對不起!」曾仍喝叱:「什麼叫對不起?妳一副不屑法院的臉,妳給我注意一點我跟妳講。」被告欲辯解,曾又吼:「妳再跟我講一遍,我就處理妳,收押喔!」被告激動地用頭撞桌面說:「為什麼不聽我說話?我有委曲。」曾還叫法警將她上銬戒護。
去年三月,曾雨明又不讓原告詰問,律師抗議後,曾回嗆:「那個大律師喔!這個是我的職權,請你尊重厚!」全案經檢舉後,由民間司改會將其移送評鑑。
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曾雨明多年前曾踹同事辦公室的門,被記申誡兩次,卻不知控管情緒再度咆哮當事人,欠缺法官審判應客觀、中立等要求,已不適任法官,昨建議免除其法官職務。
桃園地院表示,等看到書面資料再研議。昨聯繫不上曾雨明,不知其回應,其他法官表示,曾雖具正義感,但常無法接受他人干擾其開庭程序。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說:「呼籲司法院先將他停職,他多當一天法官,對司法傷害就多一分。」司法院昨未回應此案。
●現職:桃園地院刑事庭審判長
●年齡:50歲
●學歷:東吳大學法律系畢
●經歷:司法官訓練所35期結業、基隆地院法官、桃園地院庭長
●婚姻:已婚,妻為桃園地院書記官,育有1女
●爭議:
.2曾因細故踹同事辦公室的門,2006年遭司法院記2次申誡
.3度對當事人咆哮、恫嚇,昨被法官評鑑委員會建議免除職務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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