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被睡 男狂電小王下體

出版時間 2015/09/19

警方調查,被害張姓男子(22歲)是電腦商場店員,常到新北市淡水一家酒吧消費,結識在此打工的女子(18歲),月前2人發生性關係,被女子男友洪偉智(23歲)得知。
洪嫌不爽張男趁酒意睡了女友,找來鄭等3嫌,前晚9時許開車到光華新天地,待張男下班拉下鐵門時,衝上前強行擄人。

警方表示,事發當時張男見洪等4嫌一擁而上,嚇得大喊:「快幫我報警!」但仍被強押上車,期間4嫌用毛巾蒙住張男眼睛,再用膠帶綑綁雙手防止脫逃,洪嫌氣憤拿出槍型電擊棒,往張男生殖器猛電,見張男痛得哇哇大叫仍不罷手,一路上多次電擊,直到抵達淡水友人租屋套房。
警方說,張男被押進套房後,被強逼寫下自白書,承認自己性侵洪嫌女友,還簽下150萬元本票和解,但嫌犯擔心張男事後不買帳,去電向家屬要求30萬元現金才肯放人,洪嫌更是不甘被戴綠帽,多次恐嚇張男「要斷你手腳,我們不怕多一條殺人案底」,讓張男極度恐懼。
後警方獲報,依犯案車輛車籍資料調查,發現洪嫌座車停在淡水中正路上,昨凌晨前往埋伏,果然抓到外出購物的2名嫌犯,因而順利攻堅進入套房,制伏洪等2嫌、救出張男,全案依擄人勒贖、傷害罪嫌送辦。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泌尿科主治醫師許富順指出,電擊下體可能導致陽痿不舉,因為高壓電流會使陰莖血管纖維化,阻礙血液通過,還會破壞神經,造成勃起障礙,若是電擊陰囊,更可能導致組織壞死,影響精子製造功能。

1.張姓男子下班拉下鐵門後,遭嫌犯洪偉智等人強押上車。

2.洪嫌將張男蒙眼、雙手反綁,用槍型電擊棒電擊張男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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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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