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前晚十一時許,住苗栗通霄的莊詔中(三十二歲)開黑色豐田轎車,載國中同窗劉翰智(三十一歲)出遊,從國三苑裡交流道北上要返回通霄;不料剛上匝道不久,就在外線車道追撞前方由周益民(五十歲)載運果糖的槽車,轎車失控滑行六十公尺,撞向內線車道護欄,又遭楊修旻(二十九歲)駕NISSAN轎車追撞。
莊男轎車因前後遭嚴重撞擊、油箱破裂,瞬間引發火燒車,路過廂型車見火勢兇猛,停靠路肩,三男子冒險下車救人,他們折斷樹枝撲打滅火無效,車門又變形打不開,只好眼睜睜看著車內兩人掙扎呼救,慘遭無情火吞噬。
受前方火燒車影響,後方剎車不及,又引發紅色豐田轎車、廂型車及休旅車追撞,紅色豐田駕駛李崇魁(四十九歲)幸僅受輕傷。
警方及消防到場搶救,消防小隊長馬精忠抱憾說:「到場時莊男開的轎車已成火海,根本來不及救人,將火勢撲滅後,兩人已被燒至碳化。」
檢警相驗確認莊、劉兩人遭燒死,駕車的莊男頭部緊靠前乘客座劉男的肩膀,莊男手臂還放在劉身上,但兩人都燒得面目全非,將擇期解剖採集血液檢體,釐清有無酒駕、藥物肇責。
莊、劉兩死者相交逾二十年,莊男親友說,兩人父親曾是同事,兩人又是國中同學,一起玩到大,感情很好,因都未婚,兩人常趁假日聚會。
槽車周姓駕駛說,事發時以為爆胎導致車身晃動才駛離現場,等下交流道檢查,才發現車尾挨撞,主動報警,涉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擔任婚禮攝影師的NISSAN轎車駕駛楊修旻,追撞後自己臉部受傷,他憂心說未來難以支付鉅額賠償金,涉過失致死罪嫌,兩人訊後都被檢方飭回。律師劉正穆表示,過失致死刑責最重兩年徒刑,業務過失致死最重五年徒刑。
.前方地面突冒白煙、塵土飛揚,多數車減速往兩側閃避,代表前方有事故或障礙物,應按下雙黃警示燈,鬆開油門、減速因應
.跟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抬頭遠望前方動態
.發生事故應在路肩護欄外待援、勿逗留車旁
.在後方100公尺處放置三角錐等警告標誌,提醒後方來車注意
.若車上無警示標誌,拿手電筒或反光物體放車後,警示後方車輛
.立即撥打110或119求助
資料來源:國道公路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