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令麟被控藉推動修法掏空亞太電信案,昨一審獲判無罪。資料照片
王令麟被控擔任立委時推動《公司法》修法,放寬非公開發行公司私募公司債,當時外界稱為「王令麟條款」,而王令麟父親王又曾,則藉此讓力霸集團旗下紙上公司,以公司債掏空亞太電信逾百億;因台北地院先前審理力霸東森掏空案漏未審理此部分王令麟有無背信罪嫌,高院發函要求「補充判決」,繼續審理。
王令麟則抗辯,立院修法非他一人能決定,上月辯論終結時更哽咽自稱「細姨的孩子」、「沒選擇父親的權利」,否認犯案。北院昨判決,指檢方起訴就未認定王令麟共同掏空亞太,且修法草案通過立院兩個委員會審查,再經朝野協商,非王可主導。此外,修正案2001年10月三讀通過,王又曾等人隔年4月起掏空亞太,檢方無法證明王令麟有共謀,判無罪。但此案檢方可上訴。
邱義仁則是2008年卸任後住處被搜出機密公文,他坦承應是在家收下蔡明憲交付鐽震案軍事機密文件,二人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起訴。但高院接受邱「當時事情很多,實在記不清楚(何時收到文件)」的說法,檢視扣案紙袋,裡頭僅11頁鐽震案文件及其他文件,而鐽震完整報告應有400多頁,研判是邱卸任匆促打包,沒犯意判無罪,但檢方可上訴。
邱義仁、蔡明憲昨聯絡不上,王令麟在監未出庭聆判,王的律師表示感謝法官公平審判。對又有名人獲判無罪,網友揶揄:「馬志玲也是裝傻就免關!」還預測:「下一個無罪宣判:魏應充!」律師李岳洋則說,司法官每年9月是升遷等例行調動時間,8月會有結案潮,多位名人獲判無罪應是巧合,要從個案證據與法官的認定來定論。
名人脫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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