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表示,越南籍媳婦阿玲(化名、二十四歲)嫁來台灣多年,日前指控林姓公公(七十歲)在去年五月,趁丈夫不注意時闖入她房裡意圖性侵,她死命抵抗,丈夫聽到聲響進房察看,她才逃過一劫。沒想到隔月公公又意圖不軌,這次她反抗未果遭性侵,公公後來又想伸出狼爪,她才報警。
但色公公反駁,兒子不好房事,發現媳婦在外面有小王,他才每月付二萬元包養媳婦,並趁兒子工作、老妻去農耕時,進房和媳婦嘿咻,但因其不舉,只能親親抱抱,沒想到媳婦竟用手機偷拍,還誣賴他性侵。
檢方日前勘驗阿玲拍的一分鐘性愛影片,發現色公公親吻媳婦時,她竟轉頭偷瞄鏡頭,整個過程沒有掙扎、呼救甚至逃跑,事後還與公公一同擦拭身體、整理床舖,不合常理。
婆婆也出庭作證,指去年六月中旬,老公到媳婦房間求歡,結果被媳婦推出房門,她剛好回家,聽到媳婦撂話︰「我要做大老婆,不要做小老婆!」檢方認為林翁與媳婦是包養關係,兩人是合意而非強迫,因此不起訴林翁。
1.媳婦用手機偷拍與公公偷情的畫面,過程中還偷瞄鏡頭。
2.婆婆曾撞見媳婦對丈夫嗆:「我要做大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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