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鼻逼張口 獸父性侵10歲女

出版時間 2015/08/01

檢方表示,2012年暑假,獸父經常趁妻子陪父母外出之時,多次要求女兒趴跪在床加以猥褻,去年3月期間,獸父又因一時「性」起,把女兒抱到住家3樓,再度猥褻得逞。
同年暑假,獸父又趁家中無人對女兒摸胸,再強拉女兒到房內替他口交,當時女兒拒絕,獸父竟捏住她的鼻子,讓她無法呼吸只好張口。
開學後,女童到學校悶悶不樂,老師發現細問,驚覺她遭父性侵多次,通報社會處及警方緊急安置。

女童向檢方供稱,爸爸很兇、會打人,因覺得害怕而不敢出聲反抗;女童母親也證稱,女兒曾透露丈夫會摸她的胸、臀等處。
檢方認為女童畏於父親權威不敢反抗,遭猥褻性侵得逞,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及《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起訴,要求法官加重量刑。
律師錢炳村指出,加重強制性交罪是7年以上徒刑,加上兒福法再加重,估計獸父將面臨至少1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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