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張姓男童(五歲)墜樓意外發生於昨中午十二時九分,死者父母當時開車載一對年幼子女外出吃完飯,回家路上閒聊,「哇!下大雨了,我們沒有關窗戶。」
回到位於八樓的住家,父母見主臥室窗戶確實沒關,但窗台沒被淋濕,遂不以為意;豈料正當爸爸去倒水、媽媽去上廁所時,五歲的長子「小滏」主動貼心想幫忙關窗,卻釀成墜樓意外。
「爸爸,哥哥在玩窗戶!」當男童父母聽到二歲小女兒呼喊聲時,急忙回到臥室,卻未見兒子身影,只發現窗簾被吹起、紗窗有破洞,驚覺不妙,兩人趕緊衝到樓下,見兒子躺在磚地上奄奄一息,父母癱坐在旁,並向路人求援:「拜託快點報案,救救我的孩子!」
台南市消防局佳里分隊獲報到場,發現男童右側頭頂凹陷,冒出大量鮮血,消防員反覆對男童進行CPR心肺復甦術,但男童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醫院急救一個小時後仍宣告不治。
「我真的很想很想把這個孩子救活!」當時出動救護的張姓消防員嘆說,到場發現男童頭部重創、一動也不動,覺得鼻酸和沉重,強忍情緒不斷對男童CPR,希望奇蹟發生,但按壓六分鐘後仍不見起色,趕緊抬上擔架送醫,男童母親焦急敲車窗泣問:「沒辦法了嗎?」讓他差點潰堤,回隊後情緒仍久久無法平復。
大樓隔壁住戶說,聽到有婦人大聲哭喊,出門關切發現一個小男生倒在血泊中,婦人護著孩子痛哭,場面令人不忍。
警方根據案發現場擺設研判,男童先爬上十幾公分高的彈簧床,再從床舖爬上約一百公分高窗台,踩在一疊約二十公分高的書堆上時,因書堆滑動,男童重心不穩失足跌倒,頭部撞破紗窗,整個人從八樓高窗口墜至地面。
檢警相驗,男童「小滏」疑因頭部墜地,造成右側頭骨碎裂,傷口長約十公分,是主要致命傷,研判應為單純失足墜樓意外。
「發生這種事實在令人痛心!」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南區處長彭詠晴建議家長,注意窗戶、陽台前不要放置可攀爬的家具,窗外最好設欄杆,以免兒童攀爬墜落。
彭詠晴提醒,《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修正,家中有十二歲以下兒童可加裝防墜設施,不受住處公寓管委會決議約束,呼籲家長一定要在窗戶、陽台加裝安全卡榫或隱形鐵窗,降低孩童墜樓意外。
律師劉思龍表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範六歲以下兒童不能獨處,本案並未違反,但五歲兒童爬高,且住家位居高樓,不能講沒有危險性,家長也不能說無照顧疏失,仍有涉及《刑法》過失致死之嫌,最高可處二年以下刑責,實際狀況還需進一步調查;不過家長絕對不願意發生這種事,法院一般不會嚴懲傷心的家長。
.陽台加裝鐵窗,並注意縫隙須在6公分以內
.避免使用橫式欄杆,因小孩容易從縫隙中鑽出
.在窗戶高處加裝鎖孔並上鎖,防止幼童自行開窗
.避免在窗戶或陽台旁擺放桌椅或可墊高物品
.照顧6歲以下小孩,不能離開視線
資料來源: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