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情侶 殺少女焚屍

出版時間 2015/05/22

警方調查,遭殺害的國二邱姓少女(十四歲)有輕度智能障礙,人際關係和社交有障礙,常被霸凌,校方說:「她很善良,在臉書常po文說心情不好。」校方表示,少女因家裡沒電腦,會去市區網咖上臉書和朋友、老師聊天。警方發現,少女因上網咖結識念小學五年級的謝姓女童(十一歲)及小學三年級的曾姓女童(九歲),但因社交障礙,常與對方口角。

上個月二十日,少女對謝童嗆:「有人要殺妳!」謝童對熟識的鄰居黃曉雲(二十七歲)訴苦,黃女便向少女興師問罪,反被嗆:「幹!啥小!」黃曉雲告知綽號「冥王」的同居人林春雄(三十一歲,公共危險、盜木等前科),擔任工頭的林嫌與何文軒(十九歲)、古志強(二十二歲)、陳哲儒(二十六歲)三名工地友人決定修理少女。
警方指出,本周日晚上七時,林春雄等五名成人帶著謝姓、曾姓女童,在網咖找到少女,當場甩了少女兩耳光,隨即將她押到附近的大同國小後方公園,五個大人對少女拳打腳踢,還有人以安全帽狠砸,半小時後,又將少女押到一點五公里外竹林大橋下河灘地虐打。
少女被打得發出淒厲哀號,曾、謝兩女童嚇得不斷瑟縮後退,這時殺紅眼的林春雄轉身向兩女童說:「妳!拿石頭丟她!」謝童覺得好玩,雙手拿起大石頭重擊少女頭部七、八下。曾童則是害怕地發抖哭泣,林春雄大罵:「不動手,我就打妳!」曾童只好拿起小塊石頭一起丟,林春雄這才滿意點頭。

嫌犯陳哲儒參與虐打,何文軒及古志強還涉性侵。

過程中,林嫌手下的工人何文軒、古志強出手最重,兩人並對少女說:「給妳兩條路走,一條是打死妳,另一條是讓我們強姦妳!」少女為求活命,只好在眾目睽睽下任兩惡男剝衣性侵,何男還二度凌辱少女。
事畢後,一群惡魔並沒放過少女,繼續毒打,少女撞到地上石塊流血昏迷,一群人才離去,還到卡拉OK唱歌。隔天清晨,五名成人回現場發現少女死亡,將屍體抬到草叢棄屍,若無其事回工地上班。下午五時下班後,他們到加油站買汽油,回命案現場,由何文軒拿著整瓶汽油潑在屍體上焚屍。
少女的父親因女兒先前曾蹺家後自己回來,周日女兒沒回家也沒報警,自己去找女兒;但謝姓女童周二向一名中輟國三男生炫耀:「向我嗆聲的邱姓少女被打死丟在竹林橋下了!」男生告知他的老闆,老闆嚇一大跳通報學校,學校急忙通知邱父:「你女兒應該在竹林大橋下,可以去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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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砸石的9歲曾姓女童(右1)及參與毆打的11歲謝姓女童(左2)。突發中心攝(為保護未成年,衣物經本報變色處理)

昨早九時許,邱父趕到竹林大橋下荒草中,發現女兒被脫下的衣服,不遠處傳來一陣屍臭,他上前發現女兒燒焦的屍體已爬滿蛆,痛哭報警。
昨警方追查後,先將林春雄、黃曉雲、古志強、陳哲儒及兩女童找到。林嫌毫無悔意,還冷血說:「我沒有打她,只是跟她玩而已!」「有證據說是我殺的嗎?找到證據再來說。」氣焰囂張。何文軒在中壢投案。曾童在警局驚恐地說:「大哥哥們像瘋子一樣,不斷用安全帽、石頭及拳腳痛毆大姊姊。」
警方訊後將五人依殺人、妨害性自主、毀棄屍體罪送辦;兩名女童依殺人、妨害性自主兩罪移請少年法庭審理。
律師廖芳萱表示,五名成人最重可處死刑,「但這五人殺害十四歲少女,還威迫女童參與犯罪,已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罪章,可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兩童移請少年法庭審理後,會裁定收容進行保護處分,可能安置教養機構輔導及進入感化院。

兒童福利聯盟資源發展處主任陳雅惠說,希望法官審酌惡魔犯行處以重刑。她很擔心兩名女童心理復健狀況,若沒好好輔導,日後會將霸凌殺人合理化。

2015/04/20
邱姓少女與謝姓女童口角,邱嗆:「有人要殺妳。」謝姓女童向鄰居黃曉雲訴苦,黃女質問時被少女罵:「幹!啥小!」黃女及男友林春雄等決定修理少女。

2015/05/17
1.林春雄等五名大人帶著謝姓及曾姓女童,在網咖找到少女,將少女帶到大同國小後方公園,開始圍毆。

2.林嫌等隨後再將少女帶到竹林大橋下毆打,林嫌還逼迫9歲曾姓女童拿石頭丟少女。

3.林嫌手下何文軒及古志強在眾目睽睽下性侵少女,事後再打昏她。

2015/05/18
林嫌等人回到現場,發現少女已死,何嫌在少女身上灑汽油焚屍。

2015/05/21
謝姓女童事後向一少男講出此事,校方輾轉得知,緊急通知邱父,邱父到竹林大橋下發現女兒腐屍。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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