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台北的稱呼始自於奧運,1952年奧委會開放兩岸的運動員可以同時競逐於奧運會,大陸以「台北不出,北京不入」抗議,退出比賽。1959年奧委會剔除中華民國奧委會的名稱,要求改名再申請加入。
1960年台灣以中華民國奧委會重新加入,但是奧委會要求只能用「台灣(Formosa)」名稱參賽。不過,奧會中我方名稱的爭議不斷,至1981年奧委會在洛桑協議中將名稱改為中華台北奧委會,簡稱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旗幟改為現行的梅花旗。
自此,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成為我國在國際上的主要稱呼,如ADB(1986)、APEC(1991)、OECD(2004)、WHA(2009)等十多個國際組織都沿用。
另一個名稱是1992年我國重新申請回到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成為觀察員,使用的是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1995年GATT改組為世界貿易組織(WTO),我以同一名稱申請加入WTO,於2002年成為世貿組織的正式會員,至今此名稱僅適用於WTO。
2004年中國大陸國台辦、外交部、中央外宣辦「關於正確使用涉台宣傳用語的意見」文件中,統一規範,對有非主權國家參加的國際和民間性的國際經貿、文化、體育組織中的台灣團體,稱其為「中國台北」、「中國台灣」。在國際體育比賽稱「中華台北」,新聞報道中稱為「中國台北」。在世貿組織中稱為「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單獨關稅區」(簡稱台灣) 宣傳報道中可簡稱「中國台北」。
最後似乎雙方均能接受中華台北,問題在於從當前台灣的政治生態來看,未來兩岸間的正式協議,中華台北還能代表嗎?若是非執政黨執政的中華台中、中華台南、中華高雄等反對,中華台北的效力似乎只能代表新北地區,難怪有人批評當年決定採用中華台北者白目,缺乏遠見。反過來說,若直稱台灣,而非國台辦的「台灣方面」,大陸又恐助長台獨聲勢。
中華民國是1949年自大陸南遷來台,在台灣的67個年頭,打下了一個民主的政治體制、自由競爭的經濟環境、具有中國傳統文化社會的堅實基礎。
若干年後,這一段歷史的記載將是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時期,與中華民國在中國大陸不一樣,在史上,將與南遷後的東晉與定都臨安的南宋相同。必也正名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中,在統一前,「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名稱才能代表台灣,兩岸往來若不正視這一點,兩岸之間的路將會愈走愈窄,最後進到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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