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涎店員的媽 色店長強吻

出版時間 2015/04/16

判決指出,游男(五十四歲)前年十一月凌晨見男店員遲到,通知被害人(三十七歲)開車一起找人,一小時後男店員到班,游男見被害人打扮火辣,假好心送她回家,卻停在偏僻山路宣稱男店員偷店內香菸,問辣媽該怎麼辦,並撫摸辣媽胸部與大腿。
辣媽奮力抵抗,游男仍翻身壓住辣媽強吻,還問:「要不要跟我?」辣媽情急允諾:「願意!」脫身報警提告,游男推稱辣媽主動親他,為兒子求情,但法官認為不須到偏僻山路討論竊盜究責問題,認定游男狡辯無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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