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第四警分局南屯派出所警員,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投訴人提供
台中陳先生表示,1月25日下午約5時,他騎機車載朋友,行經台中市大墩路及公益路路口,停等紅綠燈時,發現前方車號152-LPN警用機車,驚見騎乘機車的警員未戴安全帽,只是戴著一般的警員帽子,讓他感到不可思議,便請後座的朋友拍照存證,他說:「身為人民保母,應該以身作則吧!」
對此,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副所長陳思瑋表示,這名警員是支援其他派出所勤務,可能是下勤務返回派出所時,忘記把帽子更換為安全帽,所方已對該警員做申誡一次處分,並再加強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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