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牙婚禮有效 變心賴不掉

出版時間 2015/03/14
陳女和男友在公司尾牙餐會上辦婚禮,並當眾交換戒指。陳女提供
陳女和男友在公司尾牙餐會上辦婚禮,並當眾交換戒指。陳女提供

現年46歲的陳女現於中國經商,昨天她接受電訪時哽咽表示,當時為了家計,才省錢在尾牙上辦婚禮,就連婚戒都是用80元的價格,從夜市買回來,感慨自己為家庭付出,丈夫卻想離婚,「不管勝訴或敗訴,都已經傷透我的心」。
但陳女仍希望丈夫回心轉意。陳女丈夫昨聯繫不上,不知其回應。

陳女的丈夫指出,他原本與陳女同居,1997年間陳女產下一子,兩人為了給小孩名分,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但未宴客也未舉辦結婚儀式,兩人婚姻不符合《民法》修正前的結婚應有公開儀式的規定,婚姻應屬無效。
不料,陳女拿出當年同事幫他們拍下的「尾牙婚禮」照片打臉丈夫,照片上可見陳女身穿白紗,身旁還有數名伴娘,兩人在兩百多名同事見證下交換戒指、接吻,喜氣洋洋。
陳夫卻稱,當天是公司尾牙,會場上並無囍字布幔,雙方父母親也未到場,尾牙表演到一半,陳女突然身穿白紗現身舞台,眾人鼓譟他上台與陳女接吻,他未免尷尬才「配合演出」,其實並不想跟陳女結婚。
法官認為,陳女身穿白色婚紗,在我國代表結婚,且證婚人及同事均證稱,當天兩人公開交換戒指、宣讀結婚誓言互許終生等。

法官認定,兩人已有公開結婚儀式,符合儀式婚要件,認定兩人婚姻關係存在,判陳夫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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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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