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獄長喊冤:沒叫6囚自盡

出版時間 2015/02/26

典獄長陳世志前天對持空槍獲釋向媒體謊稱「絕無此事」,司改會昨抨擊:「其中一定有隱情!」網友昨也罵典獄長「問心無愧為何要說謊、一直說謊,要怎麼相信?」但據了解,上周六、大年初三,檢方指派警方赴監獄訊問陳,陳當時坦承人犯黃子晏交給他無子彈的九○手槍,之後與其他五囚持槍自盡。

陳昨應訊指出,事發當時他趕到戒護科辦公室外時,鄭立德等六囚已搶得槍彈,對空鳴槍後將副典獄長賴政榮、戒護科長王世倉押到側門車檢站。賴則供稱,當時六囚要押著他跟王從側門往外衝,但鐵門鎖住又退回戒護科,之後陳就現身對六人說:「你們押我,放副典獄長出去。」
檢方調查,隨後陳世志在被槍抵頭下,同意派兩輛車給囚犯,脫困的賴指因怕典獄長有生命危險,請司機派車,但有故意拖延時間,好讓外面警力部署,並強調是保全人命權宜之計。陳也供稱同意派車是性命交關的一時權宜,不是真要讓六囚逃,且從未叫六囚自盡,「外界誤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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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檢昨約談雄監戒護科長王世倉,釐清6囚挾持人質過程。資料照片

三人訊後獲請回,檢方認為,陳世志歷經挾持震撼,身兼被害人、證人、潛在可能被告等身分,壓力下說詞反覆是正常現象,但昨未訊問他為何對外否認持槍獲釋。
此外,檢方日前傳喚制高點狙擊手,確認當天先有四囚舉槍自盡,接著秦義明持槍朝倒地同夥連補數槍,最後再與鄭立德舉起手槍朝頭,高聲大喊「一、二!」同時開槍自殺。
律師鍾永盛表示,如檢方查出陳有叫六囚自殺,即涉《刑法》加工自殺罪,最重可判刑七年;至於派車,律師熊南彰認為,陳若是為穩定六囚情緒,避免人質或其他人員受害,應有阻卻違法的事由,不構成此罪。矯正署表示,已收到雄監懲處報告,將儘快處理。

●獲釋持槍:被爆料獲釋時持槍,卻向《蘋果》謊稱「絕無此事」,但雄檢證實囚犯黃子晏死前交付陳世志1把沒子彈的九○手槍
●同意派車:獄方派2輛車給囚犯,卻在調查報告稱「獄方拒絕提供車輛」,事後受訪稱為自保而答應派車
●目睹自盡:受訪說目睹6囚躺著持槍自盡,但檢方查出6囚採蹲或坐等低姿勢自盡
●隱瞞約談:雄檢年初三派警方至監獄約談陳做筆錄,陳稱是協助調查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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