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遺孀:被告悔悟 願原諒

出版時間 2015/01/18
薛妻黃嘉鳳(圖)出庭淚求真相,律師表示尊重法院裁定。陳卓邦攝
薛妻黃嘉鳳(圖)出庭淚求真相,律師表示尊重法院裁定。陳卓邦攝

律師絲漢德解釋,修復式司法是安排讓刑案加害人、被害人(或家屬)坐下來面對面,透過對話修補關係,目的在使加害人了解惡行對他人造成多大傷害,進而認錯扛責,被害人這一方也能在了解真相後,療癒創傷,甚至原諒對方,達成和解。例如,家屬可陳述痛失摯親感受,被告則可能說出犯案動機、過程、犯後感受,甚至道歉。
黃嘉鳳昨透過律師周武榮轉述,案發後好一段時間,她天天在家偷偷哭泣,她知道要堅強走下去、養大孩子,但壓抑下每遇媒體詢問,常忍不住崩潰落淚,她常徹夜難眠,看著稚子自問:「該怎麼辦?」她很想知道真相,但出庭卻目睹沒人承認打死丈夫而憤恨難平。
另現實上,從事美髮業的黃嘉鳳,目前每月須獨自扛下包括保母費、房租等5萬元家計,但丈夫「因公撫卹」又因全案未釐清遲未核定。
日前法官提出修復式司法建議,經專家擬出企劃案後,黃嘉鳳知道有機會循此了解更多真相,也知道這一票人當中,有些犯行較輕,她透過律師轉述:「若能真心悔悟,我願原諒。」至於黃是否有遭被告威脅,律師表示沒有,但也未收到致歉。

據了解,黃嘉鳳已決定先與惡性不大的被告會面,昨她開庭後被媒體問及,是否願意看被告的作文,也點頭同意。律師絲漢德說,修復式司法雖不會直接影響量刑,但若被告能藉此和被害人和解、獲原諒,法官很可能會輕判。
◎記者張欽、賴又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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