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1962年砲兵軍官涉及叛亂,「二條一」起訴,竟然只被判無期徒刑。
第二次,1970年台東泰源事件,做內應的我,被江炳興等烈士包庇,免掉一死。
第三次,1980年美麗島軍法大審,自覺死罪難逃,我傲笑法庭,昂然陳述:「台灣應該獨立」、「黨禁、報禁、戒嚴令、萬年國會、司法不獨立是台灣民主五大害,應予廢止」。竟然又從死刑改為無期徒刑。
生命是用來實踐理想、捍衛價值的,就像「查理」那樣,「寧願站著死,不願跪著活」。
人,沒機會參與生,我一直希望有機會決定如何死。我常告訴朋友們,我最期盼的死的方式是殉道和殉情。殉道多莊嚴;殉情多美豔!我一生最畏懼:壽終正寢。
席中,朋友談到癌症。坦白說,我很不喜歡聽到人們說「抗癌英雄」,就像我不喜歡人們叫我「民主鬥士」一樣。人,都會生病。不生病的人,能稱為人嗎?病,是生命和身體的一部分。有病了,為什麼要叫抗病?我一生已三次發現肝癌了。榮總周宜宏主任兩次替我用射頻治療,躺四小時,又像生龍活虎一般。那夜,我跟林易煌大夫說:「我不抗癌,我是跟癌談戀愛!」林大夫說以後他要如此告訴病人。
對抗跟戀愛,何種對健康和生命更加美好?當然是戀愛嘛。
大概飲下一瓶日本清酒了(希望周主任不要看到這篇文章),我豪爽地對朋友說:「生命是拿來揮霍的;感情是拿來戀愛的;錢是拿來花的。」
快樂是人給自己的。權力、金錢不會給人快樂。快樂因子必須自己培育!
今年生日,我只想在家中小酌。馬總統,請站出來回答質疑吧。真誠、勇敢地面對您自己吧!不要等人民上凱道去找您。這算是我今年生日小小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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