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上夜班 女瞎掰遇到狼

出版時間 2015/01/14

警方調查,扯謊的蔡姓女員工(三十六歲)在飛龍文具位於鶯歌的工廠任職,上周二被主管從白天班調為小夜班,晚上十一時五十分下班。對於女員工扯謊,《蘋果》昨未能取得飛龍文具(Pentel)公司說法,同事私下表示,公司暫未調動她。

警方表示,上周三,蔡女在上小夜班第二天,她向女主管謊稱,上周二下班行經鶯歌區中正二路上第二公墓附近,遭一名男騎士製造假車禍撞倒,將她強拖百公尺到公墓草叢內意圖性侵,所幸同居男友發現她未準時到家,利用手機定位找出位置及時趕到,她才免受侵害。
女主管不疑有他,隨即在自己臉書上po文「鶯歌區有色狼喔!」好意提醒親友、同事下夜班時注意安全,防範色狼製造假車禍施暴,但引起警方注意,前天聯繫飛龍文具公司找到蔡女了解案情。
蔡女見警找上門,驚覺事情搞大紙包不住火、說出實情,強調只是希望女主管考量夜間下班風險問題,對於自己浪費社會資源,蔡女不停道歉:「我錯了!」一旁同居男友聽聞後也不敢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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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信以為真,po文「鶯歌有色狼!」

律師張建鳴認為,蔡女與女主管不構成散布謠言影響公共安寧,但飛龍文具恐違反《勞基法》,該法規定僱主須經工會、勞資會議同意,且提供安全衛生設施、交通工具或女工宿舍,才能讓女員工於晚上十時至翌晨六時間工作,若女員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拒絕,僱主亦不得強迫,違者最高可處三十萬元罰鍰。

蔡姓女員工向女主管扯謊,說自己下班途中遭色狼製造假車禍撞倒,被拖到公墓草叢險遭性侵,希望能調回白天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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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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