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筆錄漏寫1字 偵辦拖4月

出版時間 2014/12/23
承接案件的豐原分局,未再次比對民眾提供資料,造成辦案進度延宕。
承接案件的豐原分局,未再次比對民眾提供資料,造成辦案進度延宕。

張先生說,今年3月玩線上遊戲,和其他玩家約定交換道具,沒想到對方未依約給付道具就失蹤,幸好全程以電腦錄影存證,便提供畫面向警方報案,直到7月份,他向警方詢問進度時,被告知查不到對方帳號,經他核對才發現,警方提供錯誤帳號給遊戲公司查詢,「也太誇張了。」

對此,台中第二警分局回應,警員在筆錄登載玩家帳號時漏寫一個「淂」字,但筆錄完成後,有請當事人確認簽名,當時當事人未提異議,就沒再核對民眾提供的資料,4月10日轉送豐原分局處理。
豐原分局偵查隊則說,提供給遊戲公司查詢的帳號,是以第二分局提供的筆錄內容為主,未再比對民眾提供的資料,會做內部檢討。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陳金貴指出,警方應核對筆錄內容與民眾提供的資料是否一致,警方做法有疏失,應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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