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別讓老師家長不開心(王立昇)

出版時間 2014/12/16

先從專業的角度來看,會考的等第是採「標準參照」,每一位學生的成績都是和一個絕對標準比,過了A等第的標準,就可以拿A。就如同駕照的考試一般,通過了就表示有能力開車上路,但駕照考試成績可以用為賽車得獎的比序嗎?在另一方面,量尺則是採「常模參照」,學生的成績是和其他的學生比較而得,是相對的概念。而標示則是在等第中再依常模參照而細分,是兩種模式的混合體。
今年10月2日香港測評專家羅冠中在參加心測中心主辦的評量研討會時,聽到台灣將會考的三等第拿來做為升學比序項目,大為驚訝,並說香港不會將採用標準參照的系統性評估(TSA)成績拿來升學比序。香港小學生在進入初中前則要參加另一個採常模參照的編班試,作為升學或編班依據。但我們卻拿標準參照的三等第或衍生的四標示做為主要的升學比序依據,實在有違測評原則。
其次,在價值方面,因為資源或名額是有限的,當申請人數超額時,就必須要比,那就要公平。何為公平?我們要的公平是:高學習表現的學生要有更多的機會進入自己的理想學校,這樣才能彰顯「要怎麼收穫,先怎麼栽」的普世價值。
有人說,考生的智育能力是一個抽象的概念,但沒有「黃金標準」。確實如此,沒有一個評量工具是完美的,學生在考試時也會有失常的狀況,考試成績只是當時能力的一種表現。「一試定終身」是會讓學生壓力過大,但在十二年國教實施之前的102年,多元管道暢通,參加基測的考生就只有全體國中畢業生的60%。103年還有特招考試入學的管道,但在中央與地方的角力下,104年卻只剩下所謂的免試入學,令人遺憾。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們只能在諸多評量工具中選一個比較公平的。如果最後會使用到量尺,為何不就直接使用量尺呢?
最後來談民意。教育部原本的規劃是:先比等第,再比標示,比無可比時則比量尺。但如果有學生在看到量尺成績後,發現量尺成績比他差的同學竟然錄取到比較理想的學校,是否會有「高表現低就」的怨言?就是因為有家長注意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並向台北市教育局反映,才會有經過嚴謹審議過程的公告方案。教育部長吳思華說得好,這已不是政策問題,而是「事實」問題。標示與量尺的錯置問題是教育部方案所造成的,基北區的方案就是要處理這個事實問題。

柯P早在選前就已表態支持「只比量尺與作文」的主張,選後亦公開表示支持基北區關於量尺的使用方式。投柯P一票表示認同他的理念,也就是支持基北區方案。台北市議會曾達成先比量尺的共識決議,民意如此,難道柯P要違背民意及自己的承諾嗎?
當初基北區在審查只比量尺的方案時,湯志民準教育局長亦在審查委員之列。基北區的方案雖然不是最理想的,但所有程序皆已完備,並已於11月7日公告。現在距離明年考試不過5個多月的時間,如果還要改,等到柯P新政府上任後再處理要拖到何時?柯P說教育局長的任務是要讓老師及家長開心,現在家長及學生的心情已如熱鍋上的螞蟻,如何開心得起來呢?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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