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遭輾斃婦人邱綉枝(五十九歲)每天從土城騎機車到鶯歌上班,十多年來都會經過樹林區柑園二橋。
昨上午一如往常,婦人邱綉枝上班前先到菜市場買菜準備下班後料理給家人吃,不料卻遭大型吊車駕駛李啟瑞(三十一歲)撞上。
警方研判邱婦應是在柑園二橋時,疑未兩段式左轉,將機車停在橋頭內側車道及吊車左前方等紅燈,但綠燈亮起邱婦未起步,要等對向車陣空隙左轉,吊車因車高超過三公尺,駕駛座在右側,左側視線被吊臂阻擋,起步後直接撞上前方機車並推行五公尺,邱婦遭左前輪輾過慘死。
肇事駕駛李啟瑞說:「看到紅燈停下時,有先確認前方並無車輛,起步前又再確認一次四周,真的沒看到前方有人車!」李男酒測值為零亦無疲勞駕駛,雖持有特種車駕照,但並未申請通行證,依法將處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
《蘋果》實測,發現駕駛艙左側緊貼著近十公尺長大型吊臂,左方視線幾乎都被遮住,僅能靠左、右側後視鏡和前凸面鏡等三面鏡子察看吊車周圍的人車狀態,《蘋果》將機車停在吊車左前方四十公分處,不但視線看不到,連專門察看車前方的凸面鏡也無法看到。
「她本來買菜準備晚上要下廚。」邱婦丈夫不捨說,沒想到會發生憾事。死者工廠同事難過說:「她在我們工廠上班四十多年,工作很認真!」檢警相驗後將李男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最重可處五年以下徒刑。
警政署交通組統計,從二○一○年迄今年九月,大型吊車近四年已造成九十七人死亡,警方指出,大型吊車行進速度雖都不快,但在其迴轉半徑及接近車體的四周都是危險區域,用路人或行人愈接近車體愈不易被駕駛看到,民眾在路上若遇這類大吊車,一定要保持安全距離。
.機車、行人應避免進入大型車視線死角,切勿靠近車頭前方、兩側及後方
.大型吊車因駕駛艙視線被吊臂阻擋,應遠離以免在起步或行進間遭碰撞輾壓
.大型車行進間會有吸拉氣流,機車絕對勿併行,以避免偏移失控捲入車底
.行人遇大型車要轉彎,須退至人行道上以免在內輪差範圍被捲入
.小型車盡量別行駛在大車前方,行人或汽機車停等紅燈時應注意後方大車以免遭追撞
資料來源: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