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先生出示購買證明說,他購買的0505006蓮位(紅框處)遭他人使用。
新北市蘇先生說,2年前他購買靈骨塔業者福田妙國生命紀念館的塔位,及擺放神主牌的蓮位各一座,各花費36萬及15萬元,去年已在塔位上安置父親骨灰,今年10月初,父親過世屆滿1年,依習俗須安置神主牌至蓮位,他便帶師傅到所購買的五樓祭祀區蓮座作業,不料卻發現他父親的蓮位,竟已放置他人牌位,當下覺得很訝異,遂立即向館方人員反映。
蘇先生說,館方人員當場推測可能是擺放在隔壁蓮位的家屬,錯置牌位,且工作人員還在未通知隔壁蓮位家屬情況下,就逕行移回錯放的牌位,然後要他們繼續使用遭他人佔用過的蓮位,他因感到有忌諱而拒絕,「把父親放置在別人用過的位置,太不敬了。」
對此,龍巖公司行銷企劃處副總經理鈕安澤表示,因蓮座周遭無監視器,無法還原是被誤放還是同仁移動,不過坦承有管理疏失,提出更換蓮位或是全額退費補償,但蘇先生要求退費外,再提供1個蓮位,尚未達成共識。
蘇先生說,因先前購買這個蓮位,是有請師傅算過父親八字,同樣方位難找,業者疏失造成家屬困擾,才會請求退費,再賠償1個蓮位。
台北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總幹事趙興仁指出,各地各宗教的習俗不同,確實有習俗忌諱重複使用蓮位,而且移動不慎佔用的牌位前,最好也跟家屬通知再移位,避免爭議。
新北市消保官李大鵬表示,蘇先生購買到牌位遭到誤用,已屬《民法》侵權行為,業者管理不周,消費者可向業者請求損害賠償。
1.先向當地鄉鎮公所或管轄業務的民政單位查詢,是否為合法經營者
2.若賣方僅有使用權證明,拿不出產權證明,該塔位只能使用,不能買賣
3.至現場參觀,事後再向真正經營者查證
4.發現遭詐,可打165反詐騙專線或報警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