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嘸錢 狠姪殺嬸 囚18年「判太輕」

出版時間 2014/10/10

判決書指出,今年一月二十日,被告楊瑞霖(二十三歲)因傷害他人需要和解金,向嬸嬸洪伊俐(三十七歲)借五萬元遭拒,洪女還念了他幾句,楊老羞成怒,拿尖刀猛刺嬸嬸多刀後落跑,又去向祖母借錢;等到被兇手祖母發現時,嬸嬸已死亡。
檢方相驗,洪女全身共有十五處大小刀傷,集中頭頸部,右頸動脈被切斷是致命傷。警方追查兇手時,訊問楊男,楊才向警方自首,被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
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楊嫌是迫於形勢才自首,故沒減刑判無期徒刑;二審本月初改判十八年徒刑。
家屬近日收到判決書,洪女丈夫說,楊嫌從小父母離異,讀國小時,都是洪女幫忙煮飯,接送上下學,卻恩將仇報,迄今沒有悔意,只在一審開庭時,假意下跪道歉,法官怎麼不考慮被害家屬感受呢?洪母淚流滿面說:「女兒曾好心借兇手十五萬元還債,真是好人不能做!」家屬決定上訴。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江錫麟表示,二審法官依法應給楊嫌自首減刑機會。公訴檢察官吳文忠指出,楊男借錢不成就殺人,犯後不救人又急著去借錢,自私心態讓家屬不願原諒他。

死者母親(左)及兇嫌姑姑抱頭痛哭,要求改判兇嫌死刑。詹智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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