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嶺加油站因五年前油氣外洩污染地下水,被判賠附近住戶三百六十多萬元。黎百代攝
業者昨受訪說已花一百多萬元打官司,也改善設備,應不再影響房價,不會上訴。謝姓屋主表示判決是遲來的正義,另有居民說,只有緊臨加油站而受害的住戶求償,業者本來就該賠償損失。
過嶺加油站在二○○九年八月五日發生大量油氣外洩事件,先被桃園縣環保局開罰三十萬元,後又被發現油氣中的苯污染地下水,須列管整治,一旁成德新村社區十九戶共二十一名屋主向業者索賠。
高陽原僅願賠七萬多元水費,但環保署依鑑價報告,認高陽應賠償心理性因素導致房價貶值共三百六十多萬元,高陽拒賠。但一審認為,該處屋價可能因去年五楊高架道通車、機場捷運興建等利多上漲,若無污染事件,應會漲更多,高陽敗訴後上訴,昨遭高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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