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勿讓奸計得逞

出版時間 2014/09/12
蘋論:勿讓奸計得逞

台灣多數爛政客之所以每逢選舉就出這種賤招,是因為:1、打擊力度強大、使對方陷於被動;2、使對方有如遭到黃蜂圍攻,糾纏於沒有根據的訴訟,則己方的候選人可以從容不迫、姿態優雅佔領選戰的心理及戰略高地。3、證據不足、無中生有沒關係,反正等法官判決出來時選戰早已打完。4、最棒的是就算誣告敗訴,但已害對手落選,爛政客沒有任何法律責任,也沒有任何懲罰。5、爛政客立此奇功,快快樂樂等著主子打賞或酬庸分贓。
羅淑蕾提出的指控,經柯文哲及其幕僚的提證澄清後,已經很清楚;但若羅依然死纏爛打、負面選戰,不但自己人格掃地,還會害主子連勝文遭到後座力的挫傷。連勝文不斷責罵負面選舉,羅之所為正是負面選舉的典型,如果連勝文痛恨負面選舉是真心的,也會對羅反感。如果連對羅的烏賊戰術不責備、不阻止、暗自稱快,連就是偽君子、假道學,不過是另一個欺世盜名的爛政客罷了。
作為選民,我們必須嚴正地警告所有候選人,絕不可打負面選舉,不可以無中生有、以假亂真、以偏概全、斷章取義、造謠中傷、抓風就是雨、三分誇大十分,拿不足的證據到法院亂告,企圖使人不當選。當然更不准賄選買票,亂開支票、威脅利誘。現在選民眼睛雪亮,下賤的小動作已經騙不到人了。

柯文哲在台大醫院人緣並不好,但迄今還沒有同事說他貪污,也沒有貪污的證據;那些人為了主子勝選不惜傷害對手的人格清譽,正常社會無法接受。
立委應修訂《選罷法》,給予競選時刻意以不足的或不正確的證據胡亂告人者,受到應有的懲罰;並敦促法院對這類控告盡快在選舉日之前判決,才不會讓壞人奸計得逞,讓無辜者無端落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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