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破獲強押泰國女子賣淫的人蛇集團,查扣馬伕的手機等證物。湯寶隆攝
刑事局第八大隊第五隊隊長林憲紘表示,這名泰籍女子(27歲)原是家庭主婦、育有2子,為貼補家用,今年3月初花20萬元仲介費來台,沒想到一下飛機就被人蛇集團監禁。
泰女不願賣淫,主嫌宋姓男子(40歲)找了同國籍女子負責勸說及看管,泰女被逼得答應接客,由林姓、李姓及顏姓馬伕輪流接送,交易地點多為護膚美容坊或賓館,每次交易2500元,她分得1000元,除得償還仲介費,還被扣住宿及餐費。
泰女接客2周後,一毛錢都沒拿到,便趁外出時脫逃,向新興分局中山所報案,警方追查5個月,前天在高市及苗栗逮捕宋嫌等5人,查扣手機、保險套等證物。宋等人否認限制人身自由,警方深入追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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