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上周四上午葉姓婦人(三十三歲)開車經高市三民區民族陸橋,因停等前方路口紅燈,減速時遭後方田姓女子(三十歲)煞車不及追撞,副駕駛座上的兩歲兒子連同安全座椅也彈起,撞前擋風玻璃,男童大哭,葉婦趕緊將他抱起,幸僅輕傷。
葉女不斷安撫兒子,還順手將兒童座椅放到後座,轄區三民一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陳君豪到場處理,對於幼兒受傷感到不解,追問下,葉女才坦言車禍發生時,安全座椅是放在副駕駛座,兒子撞到擋風玻璃受傷。
從事保險的田女說,雖然是她追撞,但安全座椅不該放前座。警方表示,兒童安全座椅未依規定放置後座,要罰一千五百元,若導致幼兒受傷,要加倍開罰三千元。葉母自知也有責任,當下說「該罰就罰,只要小孩平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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