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未聯繫上陳敬鎧,陳父激動稱一定上訴,「恐龍黑白判啦!」盲人重建院長張自昨說尊重司法,她指陳曾持政府核發的重度殘障手冊申請入院,「我們都認為他是真盲。」
陳敬鎧(二十三歲)原為手球國手,二○○九年就讀彰師大體育系三年級時,騎機車與開車的施姓男子相撞,陳聲稱車禍後,因腦傷導致失明,在保險公司專員面前,自稱「眼前十公分只見手指動,看不清幾隻手指」,獲三家保險共理賠五百二十二萬元,陳另外告施男求償一千多萬元。
但施懷疑陳裝瞎,自行蒐證,拍下發現陳平時活蹦亂跳,在校生活不須拐杖輪椅的十多支影片,檢舉陳詐保。陳因此火速與施男以三十萬元和解撤告,且為繼續掩飾裝瞎犯行,申請進入台灣盲人重建院,獲得與蕭敬騰合拍廣告的機會。檢察官調查後,將陳起訴。
陳在庭上強辯,他因讀體育系,敏捷性優於常人,且從小練習,所以能正常打球、跳舞;而自行到提款機領錢,是因「提款機會發出味道,可藉此找到,這是生命會自尋出路使然」。但法官希望陳戴上可透光眼罩,模擬其視力模糊狀況下打盲球動作,卻被陳拒絕。
合議庭特別將蒐證畫面列表,做成陳自車禍以來的五十七項「人生事件簿」,發現他可盯著女同學的低胸裝扮,發出驚呼;指導桌球時,示範垂直擊球二十五次;甚至在玩飛盤時,「如空中抓飛鳥般攔下飛盤後,背對回擲」,表現完全不像是盲人。
但只要是到醫院、法院或面對保險理賠調查的場合,陳就會呈現拄拐杖或坐輪椅、雙眼空洞的盲人樣,直到醫院懷疑他故意不配合視力鑑定,他竟又要求醫師開立「視力從壞變好的診斷證明」,法官痛批陳,根本就是為詐取更多賠償金而「選擇性視障」,十分惡劣!
蕭敬騰經紀人summer昨說:「對陳的資訊是由主辦方(指拍廣告)告知!老蕭對人性一向選擇相信,期盼大家各憑善念去做。」律師岳珍表示,陳刑事部分被判有罪,保險公司可提告民事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且勝算很高。
◎2009/11 陳出車禍,腦部受傷
◆無法認定視力
◎2010/02 陳上網po文稱眼力持續恢復,姊姊也po文「奇蹟,我弟弟看得見了」後刪文
◆無法認定視力
◎2010/06 陳被拍到注視女同學低胸裝扮,且夜間到牛排館聚餐,都不用行動輔具
◆視力正常
◎2010/09 陳坐輪椅到地檢署開庭
◆裝瞎
◎2010/10~2011/06 1對1指導桌球,還示範垂直擊球25次、教小朋友打躲避球、在操場上練習擲飛盤等
◆視力正常
◎2011/07 坐輪椅、持拐杖到地檢署開庭
◆裝瞎
◎2011/10~2011/11 4度自己操作ATM提款
◆視力正常
◎2011/12 持拐杖,由2人攙扶到法院出庭
◆裝瞎
◎2012/03 要求醫師開診斷證明視力變好遭拒
◆視力正常
資料來源:判決書
施男懷疑陳敬鎧裝瞎,蒐證發現陳果然可正常的在操場上指導小朋友玩飛盤。